1、项目名称: 五河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场地风险管控方案编制项目
2、项目编号: 皖C-2019-WH-CG-Z-002
3、采购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工作内容为五河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场地风险管控方案编制项目工作及施工期间和质保期内的相关技术服务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合同履行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采购预算:270万元
7、采购公告日期:2019年1月18日
8、开标日期:2019年2月21日上午9:00
9、评标委员会成员:张长江(评委主任)、安庆光 、熊学义 、许峰 、张安徽
10、招标单位名称:五河县环境保护局,地址:五河县
招标单位联系人:肖金鑫;联系电话:13485783570
11、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朝阳南路万方新都会3号公寓1112室、1113室
项目负责人:郭律,联系电话:18255226253
12、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约定。收费金额:3万元
13、公告期限:2019年2月22日至2019年2月25日
14、中标(成交)人:
名称: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地址:南京市六合区科创大道9号A6栋5层
中标金额: 2683000.00元,项目负责人:陆朝阳,综合得分:89.10分。
业绩:①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施桥镇马桥村污染环境案件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综合治理方案编制项目;②芜湖新兴铸管弋江老厂区5#地块土壤修复技术方案及项目环评;③黄山市新光不锈钢材料制品有限公司场地环境调查评估及治理方案设计服务采购项目;④原江苏昆仑光源材料有限公司场地土壤修复方案;⑤高邮市汤庄镇黑液塘区域底泥环境调查与综合治理方案编制项目;⑥定远县盐化工业园环境风险调查与管控项目。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质疑函范本》格式,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投标单位(供应商)在递交质疑函纸质版的同时,必须将与纸质版质疑函一致的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发送至2257152178@qq.com 邮箱。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五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无
特此公告。
2、项目编号: 皖C-2019-WH-CG-Z-002
3、采购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工作内容为五河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场地风险管控方案编制项目工作及施工期间和质保期内的相关技术服务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合同履行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采购预算:270万元
7、采购公告日期:2019年1月18日
8、开标日期:2019年2月21日上午9:00
9、评标委员会成员:张长江(评委主任)、安庆光 、熊学义 、许峰 、张安徽
10、招标单位名称:五河县环境保护局,地址:五河县
招标单位联系人:肖金鑫;联系电话:13485783570
11、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朝阳南路万方新都会3号公寓1112室、1113室
项目负责人:郭律,联系电话:18255226253
12、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约定。收费金额:3万元
13、公告期限:2019年2月22日至2019年2月25日
14、中标(成交)人:
名称: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地址:南京市六合区科创大道9号A6栋5层
中标金额: 2683000.00元,项目负责人:陆朝阳,综合得分:89.10分。
业绩:①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施桥镇马桥村污染环境案件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综合治理方案编制项目;②芜湖新兴铸管弋江老厂区5#地块土壤修复技术方案及项目环评;③黄山市新光不锈钢材料制品有限公司场地环境调查评估及治理方案设计服务采购项目;④原江苏昆仑光源材料有限公司场地土壤修复方案;⑤高邮市汤庄镇黑液塘区域底泥环境调查与综合治理方案编制项目;⑥定远县盐化工业园环境风险调查与管控项目。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质疑函范本》格式,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投标单位(供应商)在递交质疑函纸质版的同时,必须将与纸质版质疑函一致的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发送至2257152178@qq.com 邮箱。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五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无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五河县环境保护局
时间:2019年2月22日
时间:2019年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