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标段:PE三格化粪池 数量:1批 预算金额:300万元 数量、规格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第2标段:PE三格化粪池 数量:1批 预算金额:300万元 数量、规格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第3标段:PE三格化粪池 数量:1批 预算金额:300万元 数量、规格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第4标段:PE三格化粪池 数量:1批 预算金额:300万元 数量、规格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第5标段:PE三格化粪池 数量:1批 预算金额:300万元 数量、规格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第6标段:PE三格化粪池 数量:1批 预算金额:300万元 数量、规格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第7标段:PE三格化粪池 数量:1批 预算金额:287.3万元 数量、规格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第8标段:电动垃圾清运车 数量:1批 预算金额:180万元 数量、规格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第9标段:吸粪车 数量:1批 预算金额:328万元 数量、规格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第10标段:吸粪车 数量:1批 预算金额:328万元 数量、规格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第11标段:洒水车 数量:1批 预算金额:231万元 数量、规格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第12标段:洒水车 数量:1批 预算金额:231万元 数量、规格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1)参加本次的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2)投标单位须携带经年审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4)投标方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被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法人或正式员工,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上一季度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5)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和国家权威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原件。(6)投标保证金原件;(开标现场资质审核时,以上证件2-6项均为原件,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因此造成废标或者无效投标的,责任全部由相应投标人承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385.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3月01日 10:30 至 2019年03月15日 1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叶城县六个中心会叶城县工业园区纬三路);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拷贝或邮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3月21日 10: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3月21日 10:30
六、开标地点:
叶城县六个中心会议室(叶城县工业园区纬三路);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在评审过程中将按照喀什地区《关于进一步支持本地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实施意见》的文件要求执行,对本地生产企业给予报价6-10%的扣除后,参与评审。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前提下,优先采购本地企业的产品和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