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标项目概况(具体以采购文件为准):
2019年度洞头区建筑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预算为100万元整),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特定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具备相应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
四、供应商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1、供应商报名申请表(原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
3、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资料需整理后按顺序装订成册,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前将资料送至代理机构以备政采云系统录入,否则可能造成报名无效。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方式:使用供应商账号登陆“政采云”平台报名本项目;
报名地址(网站):“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六、采购文件的发布等:
报名单位直接从公告上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截标日之前报名、购买采购文件均有效),
采购文件售价(元):500元(报名时递交)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3月22日上午09:30
八、投标地点:温州市洞头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新城二期)
九、开标时间: 2019年3月22日上午09:30
十、开标地点:温州市洞头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新城二期)
十一、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0000元(投标单位汇保证金时须注明“**项目”名称,以便核查。)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温州市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洞头县
联系电话:童先生0577-5672886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鹿城区葡萄棚村104国道东侧现代节能智能时尚馆三楼。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577-88668007.18968849896
传真: 0577-88668058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温州市洞头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腾飞路79号财政大楼
联系人:张琳
联系电话:0577-63387968
传真:0577-63387900
温州市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