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标内容:开发区中转站垃圾转运服务
三、补充内容如下:
1、开始接收时间:书面文件:2019年3月11日13:00--13:30(北京时间)调整为:书面文件:2019年3月19日13:00--13:30(北京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书面文件:2019年3月11日13:30 (北京时间)调整为接收截止时间:书面文件:2019年3月19日13:30 (北京时间)
3、网上文件:2019年3月10日9:30调整为网上文件:2019年3月18日9:30(北京时间)
4、开标时间:2019年3月11日13:30(北京时间)调整为开标时间:2019年3月19日13:30(北京时间)
5、评分标准中类似项目业绩中注: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发票、业主盖章证明复印件,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需递交原件(或公证件),原件不提供的不得分。合同服务期不足一年的,按实际合同价计;超过一年的,按一年合同价折算后计。调整为:注: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发票、业主盖章证明复印件,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需递交原件(或公证件),原件不提供的不得分。合同服务期不足一年的,按实际合同价计;超过一年的,按一年合同价折算后计;投标人最多提供一份有效类似业绩。
6、评分标准中“投标文件的规范性、完整性(4分)”取消该评分项,此项调整为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或意见(4分)建议或意见优的得4分,一般的得2-3分,较差的得1分
以上变更公告与原文件如有冲突之处,以本变更公告为准!并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