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药剂材料氨氮去除剂30吨。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如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如有)或“三证合一”证书);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查询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各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自行查询下载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备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本项目详细资质要求与技术参数见招标文件,以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0.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3月06日 08:00 至 2019年03月13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万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7号楼2319室)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3月28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3月28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银川市金凤区长城路亲水大街路口红宝锦绣国际大厦1903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