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项目编号:HXZB-2019-0084-001
-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见资格预审文件
- 采购人名称:献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采购人地址 :献县东升路
- 采购人联系方式:刘先生 0317-4624345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新华区华西路19号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崔旭刚0317-2080151
- 采购预算金额:350000000.00
- 采购用途 : 本项目中主要建设内容为:2×300t/d机械炉排炉+1×12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配套建设垃圾接受与储存系统、垃圾焚烧系统、余热发电系统、烟气净化处理系统、灰渣处理系统、水处理系统等。本项目采用PPP运作方式中的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detail#null
- 项目实施地点 :献县县城东北角,河街镇小屯村生活垃圾填埋场西侧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社会资本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 (2)社会资本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法存续的企业; (3)社会资本应具有较好的财务状况,最近连续三年(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每年均为盈利,且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以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近三年审计报告为准); (4)社会资本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与本项目投资额相应的投融资能力,能够提供合法有效银行资信证明和金融机构授信证明(或银行资金证明),金融机构授信证明或银行资金证明额度不得低于人民币 3.5 亿元; (5)社会资本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社会资本自 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时间为准),至少有一个项目总投资规模在 3.5 亿元及以上或日处理能力 600 吨以上的包含投资或建设(施工)或运营的同类项目业绩; (7)商业信誉:申请人关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查询结果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企业的情况;港澳台等未开通查询渠道的地区企业提供诚信承诺函。 (8)社会资本方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所有运营项目均未发生过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 (9)社会资本近三年无因其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特许经营权被提前终止或收回的记录; (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名(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义务),明确项目公司的组建方式、各方持股比例等内容;如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上条件中第(3)、(4)、(5)、(6)条为联合体中一方满足即可,第(1)、(2)、(7)、(8)、(9)条联合体各方均要满足。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沧州办事处(沧州市九河西路运河小区物业楼二楼)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 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500元/份
-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9-03-07
-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9-03-13
- 时刻说明: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 (节假日除外)
- 投标截止时间:2019-03-28 09:30
- 开标时间:2019-03-28 09:30
- 开标地点:献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献王路南段消防大队东侧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 供货时间: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设为 30 年(含建设期 2 年)
-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本项目采用PPP运作方式中的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管理,并通过售电收入和垃圾处理服务费收回成本并取得合理回报。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将全部资产无偿移交给县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 传真电话:0317-2080151
- 受理质疑电话:0317-2080151
- 备注:本项目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选择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环节。 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或等同于营业执照的注册证书);(2)资质证书;(3)业绩合同原件;(4)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 以上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留存。
-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