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固德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昆山新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委托,为其拟采购的淀山湖镇7个小区阳台及车库污水管网维修项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法人企业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ZGD2019-QG-010号
二、招标内容:淀山湖镇7个小区阳台及车库污水管网维修项目
三、服务期:合同签订后7个月内完成项目。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投标人须将以下证明文件复印件单独装订成册,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提交给招标代理公司。原件(或公证件原件)必须带到报名现场,审查后退还(以原件或公证件原件为准,未携带原件审查的不通过资格预审),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不得购买招标文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和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六个月中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
7、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市政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注册证书、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连续六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无在建项目的承诺)
8、如非投标人法人亲自到场的,还须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9、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10、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提供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投标单位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单位免除且承担由于投标单位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单位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2)各投标单位自行前往勘察现场和周围环境,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理。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03月15日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出售地点:昆山市中华园西路99号新江商务大厦3楼
3、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方可以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六、答疑
本次招标采取书面答疑方式,如未提交,视为无疑问。
答疑问题提交地点:苏州固德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七、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书面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9年04月01日9:30(北京时间)
2、书面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04月01日10:00(北京时间)
3、接收人:苏州固德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接收地点:昆山市中华园西路99号新江商务大厦3楼
八、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9年04月01日10: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昆山市中华园西路99号新江商务大厦3楼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九、预算金额、投标保证金
1、预算金额:人民币叁佰伍拾柒万肆仟元整(¥3574000元)
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35000.00元)
保证金交纳帐号信息:苏州固德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帐号:32201986484052502064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昆山高铁支行
注:投标保证金实行现场递交制度,投标供应商必须以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方式(票面金额必须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额完全一致且在有效使用期内)按规定时间随同书面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一并递交给代理机构(未递交视为无效投标)。待确定预中标单位后,预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予以当场退还。
十、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昆山新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盛工 联系电话:0512-57492118
2、招标代理人(机构):苏州固德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昆山市中华园西路99号新江商务大楼3F
联系人:丁洁 联系电话:0512-55100036
备注:请贵单位领取本次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开标。本项目以网上发布的公告为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投标人须将以下证明文件复印件单独装订成册,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提交给招标代理公司。原件(或公证件原件)必须带到报名现场,审查后退还(以原件或公证件原件为准,未携带原件审查的不通过资格预审),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不得购买招标文件。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和技术能力证明材料)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六个月中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6、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7、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市政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注册证书、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连续六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无在建项目的承诺)8、如非投标人法人亲自到场的,还须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9、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10、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提供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57.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3月08日 15:11 至 2019年03月15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昆山市中华园西路99号新江商务大厦3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4月01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4月01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昆山市中华园西路99号新江商务大厦3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