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一:侨英片区、集美片区道路两侧屋顶垃圾清扫保洁服务,1项;合同包二:灌口片区、后溪片区道路两侧屋顶垃圾清扫保洁服务。服务期限:2年。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二)近期(上一月或上一季度或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包括如下 (1)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小企业可不提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2)依法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说明:若投标人因新注册成立、“一照一码”、“营改增”等政策调整、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政策、所有者权益未发生变动等原因无法提供上述(1)-(3)证明材料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如实的情况说明。(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书、承诺书等);(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一)投标人必须具备福建省环境卫生作业企业资信甲级等级证书。(二)投标人必须具备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的有效复印件。(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近三年内从事环卫服务项目时未出现因自身原因而被取消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提供书面承诺。投标人须如实承诺,若发现虚假承诺,取消其中标资格。3、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4、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search/cr/)获取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采购公告发出后的任意一天。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中存在参加本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其投标无效(“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例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3月07日 17:20 至 2019年03月1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咨询台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或邮寄购买(如需邮寄,邮资到付)。 邮寄购买的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汇入此账号: 收款单位: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非矿支行 账 号:40343001040010641 报名联系人:傅小姐,电话:0592-2230888,传真:0592-2225703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3月27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3月27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层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合同包
2、其他相关费用的缴交账户:
保证金的缴交账户详见招标文件中指定的保证金缴交账户。
服务费的缴交账户详见招标文件或服务费缴交通知单中指定的服务费缴交账户。
缴错账户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报名及缴交其他费用时,必须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若供应商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完整的提供“①名称;②纳税人识别号;③地址、电话;④开户行及账号”等4项信息,并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曾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否则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发票一经开出,概不更换。
本项目于2019年3月6日发布的招标公告作废,具体以本公告为准。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