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面积约为80966.45㎡,包含第一综合实验楼、第二综合实验楼、第三综合实验楼、第四综合实验楼。主要功能由解剖学实验室、药学院、法医学、机能实验室、形态学实验室、中医学实验室、公共卫生学院、陈列室、口腔学院实验室、护理学院和儿科学院、临床学院、医学工程学院和影像学实验室等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4.投标人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具备所投产品的厂家授权委托书;6.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污水处理工程项目业绩不少于三项(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7.投标人为疆外企业需提供进疆备案册原件;8.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9.在新疆本地拥有一定的技术支持和后续服务能力;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2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3月07日 10:30 至 2019年03月12日 1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友好北路706号昊泰明慧园B座1803室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新疆德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3月28日 10: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3月28日 10:30
六、开标地点:
新疆医科大学行政楼五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