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咸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垃圾厢和垃圾车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HBZDZC-2019-G003
(三)项目概况:2.5立方车载可卸式垃圾箱500个、柴油可卸式垃圾车20台、5立方米柴油自装卸式垃圾车(挂桶)3台、10.5吨柴油吸污车1台。
(四)项目预算:579.3万元
(五)交货期:60个日历日
二、 投标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单位基本帐户开户行许可证、财务管理制度、2017年或2018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注册时间不足一年的公司除外无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所投的车辆须为列入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的产品,需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半年中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凭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无不良记录;查询时点为投标报名时间开始;证据留存方式为下载网页相关内容。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它规定事项及说明。
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开标);并在投标时提供以上资格预审资料(详见资格性审查表),投标人将资格预审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单独封装递交,详见投标须知,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存。
三、 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响应的潜在供应商,应当在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主体登陆 -供应商(用户类型勾选“供应商(政府采购)”一项) -网员注册。具体操作参见《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投标人办事指南—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主体资格注册指南》(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xnweb/)。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9年3月12日起至2019年3月18日17:3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登录“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9006/xaweb/下同),明确所投项目,通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其申请将被拒绝。
四、 投标开标评标(一)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9年4月2日8:00~8:30时。
(二)开标地点: 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咸安分中心2开标室(咸安区青龙大厦一单元三楼)
(三)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4月2日上午8:30时。
(四)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 公告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city.jsp)
咸安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anan.gov.cn/ )
六、 相关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湖北中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佳慧
电 话:(0715)8906636/18671504455
电子邮件:hbzhongdao@126.com
地 址:咸宁市咸宁大道158号同惠广场写字楼1808室
招标人:咸宁市咸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熊先生
电 话:13972838388
地 址: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
湖北中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