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项目编号:FDDL-2019024
三、采购人名称: 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五星街50号
联系人:史晓红
电话:19909157112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方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江北大道铁路物资供应段四楼
联系人:唐工
电话:13299137003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三所一队”监管基地餐厨设备及安装项目1批
项目概况: 采购“三所一队”监管基地餐厨设备及安装一批(详细规格参数、数量和采购要求见采购文件)
项目用途: 用于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三所一队”监管基地餐厅厨房建设
采购预算: 1912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1、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4、、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并将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供应商红色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被视为不合格供应商;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最新期);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3-13 09:00:00至2019-03-19 17:3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安康市汉滨区江北大道铁路物资供应段四楼业务部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供应商须携带法人授权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4-02 14:30:00
2、投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8号)301第二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19-04-02 14:30:00
4、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8号)301第二开标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299137003
2、开户名称:安康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分行营业部
4、账 号:61050166371100000321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陕西方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03-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