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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报名的有7家投标单位,其中广东众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州恒昊建设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视为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普宁市城市管理局 联 系 人:庄秒宜 联系电话:0663-2226553 招投标监督部门: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普宁市城市管理局 二○一九年三月十三日 一、评标报告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结论:参加报名的有7家投标单位,其中广东众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州恒昊建设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视为弃权。其余5家均通过初步评审。 1、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评审情况:
2、根据本工程招标文件评标、定标条款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次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广东润盟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投标下浮率:6.10%; 第二中标候选人:广东今典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投标下浮率:6.12%;第三中标候选人:普宁市宏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投标下浮率:6.08%。 中标候选人拟任项目经理、投标业绩情况: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
公示时间从2019年3月14日至2019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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