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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治理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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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湖北
有效期至: 2019-04-08 [已过期]
最后更新: 2019-03-18 09:50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 联系人    未注册
  • 地区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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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一、项目概况

1、采 购 人:嘉鱼县簰洲湾镇人民政府

2、项目名称:嘉鱼县簰洲湾镇垃圾治理设备采购项目

3、招标编号:XCZBZC-201903-A003

4、项目预算:67万元供应商投标报价超过该包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投标)。

5、交货期:15个工作日

6、招标内容:勾臂箱、洒水车。

供应商最终投标报价超过该预算金额的,其该投标为无效报价。供应商参加磋商,报价须包含该采购内容内的全部内容。

二、资格要求

投标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投标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人,其投标为无效投标。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备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验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投标人所投主要产品必须为投标人自己生产的或通过经销代理等正规途径获取,对所投主要产品品牌、获取途径等作出相应声明及承诺(含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内容)。

4、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可以不用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5、供应商依法交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3 个月内(不少于1 个月)交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

6、供应商依法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3 个月内(不少于1 个月)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

7、供应商以下查询内容任何一条不良记录的将被拒绝报名。

①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官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提供书面承诺;提供近三年“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查询截图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质量过硬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上述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要求和评审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购买时间2019年3  18 日起至2019年 3  22 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2、购买地点:湖北省咸宁市温泉路59号(华辰大厦)1幢6层604号

3、供应商获取文件须携带资料: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供应商报名时必须一次性提供第二条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原件和加盖公章(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以供检验(审核后原件退回),不按要求提交原件、原件提交不齐全或复印件不全且未盖公章的单位,将不能通过审核,视作不合格单位。

(4)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方可领取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报价截止时间

送达地点:湖北省咸宁市温泉路59号(华辰大厦)1幢6层604号

截止时间:2019年 4  2 14:00 (北京时间)

接收文件的时间: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接受文件

五、磋商地点及时间

    点:湖北省咸宁市温泉路59号(华辰大厦)1幢6层604号

截止时间:2019年 4  2 14:00 时(北京时间)

参加要求:参加磋商开标会的供应商代表应单独手持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是法定代表人的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原件,及响应文件出席磋商会议。

六、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

七、各有关当事人对公告及相关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嘉鱼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提交书面投诉函。

八、采购人联系方式

  人:嘉鱼县簰洲湾镇人民政府

人:蔡先生

  人:15272666929

九、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咸宁市信宸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湖北省咸宁市温泉路59号(华辰大厦)1幢6层604号

  人:邬先生

   机:18827406205

   箱:382514115@qq.com

十、信息发布媒体及发布时间

本项目将在《湖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所有信息,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密切关注。

咸宁市信宸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 3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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