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意见征询编号:FS2019023
二. 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三. 合格投标人: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由采购人负责审查。
四. 征求意见回复:
1、意见递交时间:2019年3月20日16时30分前(节假日除外)递交
2、意见递交方式: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浙江天平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绍兴市上虞区江东北路588号百官广场11楼11-3),外地可扫描件发送邮箱至291295249@qq.com,扫描件必须签字(盖章)。
3、意见接收机构:浙江天平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办事处
4、联系人:陈艳、沈先生
5、联系电话:15167042095/18457580616
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办事处
浙江天平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