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采购组织类型: 国企采购-委托代理
三、 招标项目概况
|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 01 | 绍兴市镜湖新区洋渎、小观拆迁地块污染土壤修复工程环境及施工监理 | 1 | 806300 |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单位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4、投标单位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5、本项目负责人由环保工程监理和建筑工程监理的人员共同组成,其中环保工程监理项目负责人作为本工程的项目总监,拟派环保工程监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境保护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建筑工程监理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建筑工程)资格。若同一人同时符合上述要求的,允许其作为本项目的负责人及总监。环保工程监理项目负责人和工程监理项目负责人均须为投标单位的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18年12月至2019年2月的各自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 6、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6.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2家,各成员单位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6.2以联合体中牵头人企业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如发现一个单位参加两个联合体以上的,则取消该联合体的投标资格。牵头人负责以下事宜:一是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二是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6.3若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总监必须由牵头单位派出,联合体一方需提供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联合体一方拟派环保工程监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境保护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另一方拟派建筑工程监理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建筑工程)资格。环保工程监理项目负责人和工程监理项目负责人均须为联合体各自单位的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18年12月至2019年2月的各自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19-03-21 至 2019-03-27
上午: 08:30-11:30
下午: 14:00-16:3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绍兴市越城区二环北路88号5联印象城
3.标书售价(元): 3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19-04-10 09:00:00
七、 投标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延安东路660号新地大厦二楼绍兴市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06室)
八、 开标时间: 2019-04-10 09:00:00
九、 开标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延安东路660号新地大厦二楼绍兴市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06室)
十、 投标保证金: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 1 | 绍兴市镜湖新区洋渎、小观拆迁地块污染土壤修复工程环境及施工监理 | 8000 |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其他事项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绍兴市天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黎工
联系电话: 13567537537
传真:
地址: 绍兴市越城区二环北路88号5联印象城
2、采购人名称: 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工
联系电话: 0575-88266978
传真: 0575-88266978
地址: 绍兴市凤林西路155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绍兴市越城区财政局
联系人: 吕文杰
监督投诉电话: 0575-88017277
传真: 0575-88017277
地址: 绍兴市凤林西路15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