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标时间:2019年04月11日09时30分
- 项目名称:隆化县餐厨垃圾处理厂设备采购项目
- 机构项目编码:HB2019033340020028
- 项目联系人:武胜楠
- 项目联系电话:13933026974
- 采购人:隆化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采购人地址:隆化县城管局三楼
-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4-7066883
- 代理机构:中宇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民生路66号嘉鲤小区南区9号商业办公楼02单元12层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6076045
- 预算金额:486万元
- 投标截至时间:2019年04月11日09时30分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9-03-20
-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9-03-26
-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登录隆化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市场主体平台”,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
-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 开标地点:隆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2、具备本次招标设备履约能力的生产商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根据《9部委院局关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对经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登录“诚信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址进行查询。
- 采购数量:1
-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备注:3.2首次投标需访问隆化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lh.ggzyjyw.com),到“市场主体登录”-“投标方登录”页面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附件并提交验证,然后携带原件到交易中心进行现场验证,通过后登录系统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答疑4.1投标人的提疑截止时间: 2019年3月29日11时00分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集中解答的澄清截止时间: 2019年3月29日17时00分 。 4.2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若对文件内容存在不解、疑问均可在提疑截止时间内,进入“在线提疑”模块进行提问,所提问题只能涉及本招标文件内容,且不得透露投标人基本信息。 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 2019年4月11日9时30分。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元); 以银行电汇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企业基本开户行账户汇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到隆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单位在投标保证金交纳成功后再次进入本系统进行“确认交纳”,如未“确认交纳”将无法正常退付保证金。确认缴纳后打印回执,回执加盖公章开标时提供,作为投标保证金收据使用。 账户名称:隆化县行政审批局隆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隆化支行 账 号:13050110070500000662投标文件中需提供银行进账单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单独提供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份。原件开标现场备查。 注:投标人在电汇时,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和汇款事由(汇入投标保证金),对未注明项目名称和汇款事由而造成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请及时交纳保证金,交纳成功后再次登录本系统进行“确认交纳”并且“打印回执”,如无法确认投标保证金缴纳或无法打印回执,请各位投标人在开标前到隆化县行政审批大厅314室领取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网上确认回执。如未“确认交纳”将无法正常退付保证金。联系电话:0314-7066055。开标时核验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汇款底单原件和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保证金缴纳回执原件,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须装订在标书内。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