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林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除臭系统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或做出书面声明: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开业不足三年的,自开业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及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3.投标人具有环保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工程设计及以上资质,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投标人不具备相应施工资质,应委托一家具备上述施工资质的企业负责本项目设备及配套设施的安装,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与该企业针对本项目设备安装的委托协议及该企业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的施工或安装资质证书,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可查询,查询网址http://www.mohurd.gov.cn/wbdt/dwzzcx/index.html)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3月18日 15:43 至 2019年04月0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0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供应商应办理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否则,不具备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资格;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联系方式:联系人:胡小姐,电话:0592-2202255 2207755;报名邮箱:2048632559@qq.com;传真:0592-2212277、2231155;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4月08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4月08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0楼)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标书费缴交账户
收款人户名: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3510 1583 0010 5250 6037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厦门禾祥支行
(2)采用邮寄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应将已填写相关内容的《供应商报名表》发至以上报名邮箱,并致电胡小姐确认是否报名成功,办理报名手续且取得纸质版采购文件视为报名成功,电子版采购文件仅供参考;《供应商报名表》格式可在厦门市政府采购网(www.xmzfcg.gov.cn/jw)中本项目公告的附件下载。
(3)若为第二次及以后的采购,前次已报名的供应商仍应重新办理报名手续。
(4)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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