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 1.2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3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2019年3月20日至3月25日每日9:00~16:00(北京时间),在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A221室)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出后概不退换,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而被拒绝。 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资料: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2019年4月25日10时(北京时间)前送达下述投标地点,并将于2019年4月25日10时(北京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
5.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北京市建设工程专业劳务发包承包交易中心开评标区(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甲68号) 招标人名称: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角门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联系方式:010-6780598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 联系人:邵工、张工;联系方式:010-67805979 其他要求工程编号:2019JS0000013合同估算价(元):4500000资金来源:其他资金投资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 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
1.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 服务的供应商; 1.2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 冻结,破产状态; 1.3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 问题; 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 1.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1.2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3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领取文件需携带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