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海珠区水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及服务采购项目[瑞宝涌(沙溪段)流域新增项目]
二、项目编号:GDRQ2019-G1002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3851750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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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限 |
污水处理单价的 投标最高限价 (元/吨) |
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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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水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及服务采购项目[瑞宝涌(沙溪段)流域新增项目] |
一项 |
3 年 |
2.53 |
人民币13851750元 |
详细招标要求及需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内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联合体(如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对): 1、企业或者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的复印件(如营业执照副本没有显示具体经营范围,则须附行政主管部门公示平台查询打印结果)。2、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4、《采购文件售卖登记表》(http://www.gdruiqi.vip网站下载)备注:1、购买招标文件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投标人名义的汇款,不接受个人的汇款及其它款项):(1)开户银行名称:中国银行广州番禺南浦支行(2)单位名称:广东瑞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账号:7354688117762、如需邮购招标文件另加60元人民币,并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E-mail:420344979@qq.com),经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报名登记和发售招标文件联系人:杨小姐 020-311466163、登记报名时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其投标时提供的投标文件相关资料作出的审查结论为准。温馨提示: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供应商在参与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前,请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com)进行注册登记。注册路径:“用户登录”-“立即注册”。具体注册方法请各供应商参见http://www.gdgpo.gov.cn/workEnchiridion.do注册指南。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85.17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3月21日 08:30 至 2019年03月27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会江深蓝工业园10栋602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4月1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4月1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会江深蓝工业园10栋602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规定,对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投标进行扶持,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说明材料。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有关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