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XRZB201901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9年长春市二道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处密闭式桶装垃圾车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招标人为长春市二道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处,资金来源为财政预算内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货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9年长春市二道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处密闭式桶装垃圾车采购项目;
2.2采购预算:14.5万元;
2.3招标内容:1台密闭式桶装垃圾车采购、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供 货 期:签订合同后30日内交付使用。
2.6质量标准:合格。
三.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完成本项目的生产制造商或其代理经销商。具有国家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接受一家经销商参与本次投标活动(以投标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3投标人近年(2016年-至今)内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4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15年-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且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公司提供自成立日之后的财务报表。
3.5投标人须提供近6个月的企业缴纳社保证明。
3.6投标人须提供近6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的票据证明。
3.7制造厂商须具备所投产品的生产许可证。
3.8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3月25日至2019年3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到吉林省鑫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建设街1568号万易创业大厦603室)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须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制造厂商所投产品的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商投标时需提供);
(3)近三年(2015年-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自成立日之后的财务报表;
(4)近6个月的企业缴纳社保证明;
(5)近6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的票据证明;
(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7)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pg.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投标人需提供上述渠道查询的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19年4月15日下午13:30时,开标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吉林街道公共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吉林大路与吉林街交汇)。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二道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处
联 系 人:裴荣琦
联系电话:1814305437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鑫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建设街1568号万易创业大厦603室
联 系 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0431-88785412、0431-88785426
监督单位:长春市二道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4658564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完成本项目的生产制造商或其代理经销商。具有国家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接受一家经销商参与本次投标活动(以投标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3投标人近年(2016年-至今)内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4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15年-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且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公司提供自成立日之后的财务报表。 3.5投标人须提供近6个月的企业缴纳社保证明。 3.6投标人须提供近6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的票据证明。 3.7制造厂商须具备所投产品的生产许可证。 3.8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4.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3月25日 08:30 至 2019年03月2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建设街1568号万易创业大厦603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3月25日至2019年3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到吉林省鑫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建设街1568号万易创业大厦603室)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4月15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4月15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二道区吉林街道公共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吉林大路与吉林街交汇)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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