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龙游县城区建筑垃圾及大件杂物清运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龙游县城区建筑垃圾及大件杂物清运采购项目,详见第三章招标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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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项目要求 |
采购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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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城区建筑垃圾及大件杂物清运采购项目 |
龙游县城区建筑垃圾及大件杂物清运采购项目 |
(见采购需求) |
215万元 |
四、服务期限:2019年4月16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t
2、应为工商部门合法注册,具有垃圾清运经营范围许可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
3、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采购活动;
4、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5、凡拟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v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vn)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都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六、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t
于2019年3 月26 日至2019年4月1 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节假日除外)到龙游博洽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龙游县太平西路554号)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工本费每套伍佰元。售后一概不退(供应商报名或购买标书的行为不能证明其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
七、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明确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电话等);
3、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注: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退还。
八、磋商保证金缴纳事项附后: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9年 4月9日9:30时前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翔路378号(原香溢市场西侧)二楼 2号开标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磋商将于2019年4月9日 9:30时在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翔路378号(原香溢市场西侧)二楼 2号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应当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磋商文件发布及下载地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www.zjzfcg.gov.cn)
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lyxztb.com)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龙游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联系人:傅先生
电话:0570-7026008
招标代理机构:龙游博洽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波
联系电话: 13757013889
十三、提交答疑截止时间: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请在2019年4月1日12:00时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概不受理。
十四、答疑回复:磋商文件的答疑、补充、修改等在浙江政府采购网、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布,请各投标人必须自行关注。
十五、其他:
1、未注册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一旦被确定为中标人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三个工作日内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注册申请,否则,龙游博洽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将拒绝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可以直接推荐排名次之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或者重新组织招标。
2、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如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龙游博洽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及采购人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龙游博洽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及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龙游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监管部门投诉(电话:0570-70116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