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途:教学办公
采购内容:离心泵综合实验装置等
简要服务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第五章技术部分要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供应商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投标文件中需要提交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查询截止时间为:发布招标公告开始到开标截止时间前;3.3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和/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3.4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单位不得转包、分包。 3.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4.1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3月26日 08:30 至 2019年04月0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和天工路交汇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2室
招标文件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名: 4.1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企业已经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须提供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2 《单位负责人证明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报名时须携带原件)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报名时须携带原件); 4.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同类业绩合同等); 4.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5 近一年内的财务状况报告、近一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4月17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4月17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和天工路交汇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2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