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采购用途及简要技术要求:
1、采购内容:主要包括龙湾屯镇位于焦庄户村301县道路南侧,农村建筑垃圾及部分生活垃圾清运处置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
2、采购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3、简要技术要求: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北京市、行业的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 及相关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
4、项目总预算:0元。
5、资金性质:财政资金。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处于正常营业状态;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3、投标人须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服务内容;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8、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国”网站);9、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4月01日 09:00 至 2019年04月0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顺义区仓上街2号AMB大厦东楼11层招标部(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4月23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4月23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顺义区仓上街2号AMB大厦东楼11层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一、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2、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如“三证合一”则不需提供);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签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4、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留档,原件备查)。
二、投标报名时间:2019年 03 月 27 日起至2019年 04 月 02 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本项目招标仅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和其它方式的报名。
三、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 04 月 01 日起至2019年 04 月 08 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