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项目名称:肇庆市端州城区污水管网特许经营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987,0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特许经营范围及目标
特许经营者负责改造完善肇庆市端州城区污水管网系统,通过一系列工程和技术措施,达到“确保在2020年底前改造完善肇庆市端州城区污水管网系统;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广东省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粤建城函〔2017〕1545号)、《广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粤办发〔2018〕29号)、《肇庆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肇办发〔2018〕26号)和《肇庆市粤东西北地区新一轮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方案》(肇水供排〔2016〕26号)的任务要求;第一污水处理厂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处理,第二污水处理厂实现全污水纳管处理,两厂进水COD浓度不低于广东省平均水平;端州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且在特许经营期内各项指标、要求不低于以上标准,并达到国家、省、市当期内最新规定以及考核标准、要求”的目标,并由特许经营者对改造完善后的污水管网及其配套设施进行运营维护,符合国家、省、市运营要求。一系列工程和技术措施、建设内容及规模,按已完成的立项、可研成果确定(详见报名后的附件)。
2.项目投资规模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19.87 亿元。
3.项目运作方式
本项目采取特许经营模式实施,由肇庆市人民政府授权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政府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具有相应管理经验、专业能力、融资实力以及信用状况良好的法人作为特许经营者,通过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和风险分担,约定其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建设、拥有、运营肇庆市端州城区污水管网及其配套设施并获得收益,特许经营期为30年,期满后将项目资产整体完好、无偿移交给肇庆市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4.项目投融资结构
根据相关规定,本项目融资资本金不得低于总投资的 20%,为提高项目融资可获得性,本项目资本金暂按估算总投资的30%计算。
除项目资本金以外的建设资金,由特许经营者通过银行贷款等合法合规途径融资解决,特许经营者对融资不足部分承担补足义务。所融资金和对融资不足部分的补足资金应用于本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未经肇庆市人民政府书面同意,特许经营者不得将项目资产、设施、设备转让和抵押。
实施机构支持特许经营者申请各级财政奖补资金和税收优惠等优惠政策。如果本项目成功获得专项债券、上级专项资金,则视为政府投入,相应扣减政府付费。
特许经营者可以本项目特许经营权及基于该经营权而享有的收益权向提供融资的合法债权人按程序依法提供质押担保。实施机构有义务为特许经营者提供融资所需资料及文件,但不提供融资担保。
5.项目回报机制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4〕151 号)“第十二条 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标准,按照覆盖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和污泥处理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制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价格、财政和排水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标准暂时未达到覆盖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和污泥处理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水平的,应当逐步调整到位。”“第二十一条 污水处理费专项用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和污泥处理处置, 以及污水处理费的代征手续费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本项目主要内容为肇庆市端州城区污水管网系统改造完善和运营,主要通过向居民收取的污水处理费覆盖本项目的建设运营相关费用。目前,肇庆市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为 0.95 元/m3,非居民用水 1.4 元/m3,特种用水 1.8 元/m3。根据 2017 年污水处理费收费情况,综合污水处理费单价为 1.18 元/ m3。此后在目前基础上增收的污水处理费,必须全部用于本项目。其次,端州城区污水管网及附属设施交由特许经营者运营,初始年度运维服务费参照《广州市市政设施维修养护工程年度费用估算指标》(2014)排水清疏养护工程估算,费用为4203.58万元,由投标人投标报价确定运维服务费下浮率,最终根据参照《广州市市政设施维修养护工程年度费用估算指标》(2014)按中标价确定的下浮率及运维管网及附属设施长度规模确定。
特许经营期内,特许经营者应按国家法定税费政策及时缴纳各项税费,各项税费由特许经营者承担。
六、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应为早于2017年12月31日成立的中国境内企业法人;
3、截止2017年12月31日投标人净资产不少于10亿元,以2017年或2018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4、投标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具有累计不少于30万立方米每日的水处理能力(供水及污水处理均可)同时具有100公里以上管网(供水管网或污水处理管网均可)运营管理业绩;(提供相关建设、运营合同或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应提供其股东结构证明的工商登记备案材料或其他合法有效证明。
7、申请人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广东(www.gdcredit.gov.cn)等网站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03月27日 至 2019年04月03日 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肇庆市端州区敏捷城1栋609)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4月16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5采购室
十、开标时间:2019年04月16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5采购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3 月 27 日 至 2019 年 04 月 03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 彭小姐 | 联系电话:0758-2263037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王先生 | 联系电话:0758-2287152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宜武门外大街6、8、10、12、16、18号10号楼14层1413、1413A、1415、1416号 |
| 联系人:蔡雨珊 | 联系电话:0759-2719535 |
| 传真:0759-2719535 | 邮编:100032 |
| (三)采购人: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城中路49号36幢 |
| 联系人:陈永幸 | 联系电话:0758-2239752 |
| 传真:0758-2235623 | 邮编:526040 |
发布人: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