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河县生活污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ZZ90617GC0431002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柳河县生活污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标段)已由柳河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190325】-003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采购人为柳河县市政管理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为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柳河县生活污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标段);
2.2采购预算:306.3227万元:
2.3招标内容:污水管网建设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建设地点:柳河县内;
2.5计划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45天内完工;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近三年(2016.2017.2018年)内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省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30号、吉建管〔2018〕12号文件);
3.5拒绝已被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3.6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所提报的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须满足《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文件)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获奖工程业绩加分管理的通知》(吉建招〔2017〕8号文件)规定,否则不予以认可。
3.7供应商应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企业信誉须良好,开标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证明。
3.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四、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3月28日至2019年04月0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新城路113号,新站广场金城家具博览中心东门北侧)一楼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供应商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基本开户许可证;
(5)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证明;
(6)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
(7)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网站企业业绩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须体现项目名称和中标金额);
(8)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及注册人员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外省入吉企业);
(9)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0)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4月19日09时30分,地点为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城路113号(新站广场步行街)第 2 号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柳河县市政管理中心
地 址:柳河县民主街
联系人:林雨
电 话:0435-7224684
办公地址:长春市朝阳区湖西路1420号院内中资招标办公楼(近湖西路与延安大街交汇)
联系人:马书洋
联系电话:0431-87888828
监管部门:柳河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吉林省住建厅招标处扫黑除恶举报电话 0431-82752638
长春市招标处扫黑除恶举报电话 0431-88779829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近三年(2016.2017.2018年)内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2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外省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30号、吉建管〔2018〕12号文件);3.5拒绝已被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3.6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所提报的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须满足《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文件)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获奖工程业绩加分管理的通知》(吉建招〔2017〕8号文件)规定,否则不予以认可。3.7供应商应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企业信誉须良好,开标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证明。3.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9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6.322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3月28日 08:30 至 2019年04月0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新城路113号,新站广场金城家具博览中心东门北侧)一楼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3月28日至2019年04月0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新城路113号,新站广场金城家具博览中心东门北侧)一楼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4月1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4月1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城路113号(新站广场步行街)第 2 号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政府采购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