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
三、招标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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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项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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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苍南县藻溪镇建成区污水零直排排查项目 |
项 |
1 |
60 |
详见采购文件 |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磋商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报名/发售时间:2019年3月29日至2019年4月4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30-11:30 下午:14:30-16:30 (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发售地址: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苍南县灵溪镇玉苍大厦A幢一单元1202室(现场购买或者浙江省政府采购网网上报名)
标书售价(元):每本30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4月10日14:30整
七、投标地址: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开标时间:2019年4月10日14:30整
九、开标地点: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
交付方式: 汇票/支票/银行转帐/(非现金)
收款单位(户名):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工行苍南支行
银行账号:1203284029200215844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磋商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磋商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竞争性磋商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供应商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投标供应商报名登记表(格式自拟)、介绍信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如已在工商办理五证合一的供应商,只需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证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证书复印件;
3.以上报名资料中所需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并将上述资料整理后装订成册,经核查完整后方可购领磋商文件。
4.本次项目按《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规定,对供应商进行信用甄别,详细规定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苍南县藻溪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7-64800543
地址:苍南县藻溪镇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庄先生
联系电话:0577-68810100
地点: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仕华家园3幢一单元301-302室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苍南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59867927
联系传真:0577-59867927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