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郑州市中原区垃圾清运公司垃圾中转站土建改造项目已由郑州市中原区财政局以磋商-2019-2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郑州市中原区垃圾清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郑州市中原区垃圾清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采购内容:垃圾中转站升级改造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2.2 采购编号:磋商-2019-27;
2.3 建设地点:郑州市中原区;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2.5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 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45万元;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8 质保期(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
2.9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策。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或2018)年度完整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2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目前未在其它在施项目中担任职务(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和2018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4 对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查询结果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与开标日期之间)。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19年3月28日起至2019年4月3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高新区电厂路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C座21层,持单位介绍信购买采购文件(单位介绍信应包括第3节“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的相关材料及开户许可证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2套)。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4月17日9时30分,地点为郑州市高新区电厂路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C座21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郑州市政府采购网》 、《中原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市中原区垃圾清运公司
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0371-56730901
联系地址:郑州市中原区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冉先生
联系电话:0371-63940338转招标部
联系地址:郑州市高新区电厂路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C座21层
2019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