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信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市惠济区迎宾路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腾飞街公交场站垃圾清运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腾飞街公交场站垃圾清运;
2.2项目概况:经区征收办委托专业测量公司进行测量,该地块内共有垃圾4612立方米;
2.3建设地点:郑州市惠济区迎宾路与中州大道交叉口向南约1公里路西;
2.4采购范围:招标人指定区域内的垃圾清运;
2.5质量要求:符合郑州市垃圾清运、填埋相关规定;
2.6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7采购预算价:投资约22万元;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潜在的供应商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郑州市建筑垃圾清运许可证或郑州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运输证,且具有《郑州市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证》的车辆;
3.3 财务要求:提供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17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自成立日期以来的);
3.4 信誉要求:
(1)供应商需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包括单位行贿查询、法定代表人行贿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经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2)提供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若发现供应商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4)供应商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报名参加本项目;
3.5 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扶持、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国办发〔2007〕51号文件、财库〔2004〕185号文件、财库〔2006〕90号文件、 财库〔2011〕181号文件、财库〔2011〕124号文件、财库〔2014〕68号文件、豫财购〔2012〕9号文件、国权联〔2006〕1号文件、豫财购〔2010〕26号文件、财库〔2005〕366号、财库〔2010〕48号、财库〔2007〕120号、财政部87号令及其他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谈判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19年 3 月 29 日至2019年 4 月 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到河南信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持公告“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及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4.2竞争性谈判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4.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500元/套(如邮购须另付50元人民币),竞争性谈判文件售后不退,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五、响应性文件接收信息及开标信息
5.1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9年 4 月 4 日 15 时 00 分;
5.2响应性文件接收地点及谈判地点:河南信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惠济区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七、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采购人:郑州市惠济区迎宾路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孟老师
联系电话:0371-65780926
联系地址:郑州市惠济区迎宾路街道迎宾路9号
代理机构:河南信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及传真:0371-69191803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地润路18号建业总部港A座703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