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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管理推广服务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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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江苏
有效期至: 2019-05-01 [已过期]
最后更新: 2019-04-02 10:49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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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区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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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一、项目简要内容:

1、招标编号:SZZHJ2019-GS-G-001号

2、招标内容:2019年度姑苏区环卫所(苏锦、平江街道范围)垃圾分类管理推广服务

3、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肆拾柒万肆仟贰佰壹拾壹元整(¥2474211.00元)

4、标段划分:1个标段

5、服务期限:2019年5月1日—2020年4月30日(具体日期以采购方通知为准)

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需求:

(一)服务内容:

(1)负责做好苏锦、平江街道范围已建的三分类小区、四分类小区的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的收运工作。

(2)负责做好以上两个街道内已建的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的有害垃圾、可回收物的收运工作。

(3)对服务期内新增的三分类、四分类小区以及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明细见附表,以采购方实际完成为准)均按采购方要求进行上门收集。

(4)做好挹秀新村分类垃圾暂存点的管理(有害垃圾终端处理听从采购方安排;可回收物的终端处理以公开、合理、合法的处理方式由中标公司自行解决),以及大观名园南、梅花宣教点(含梅花仓库管理,2020年1月1日起)的管理(含日常保洁、接待及宣讲工作)。

(5)按采购方要求做好各类台账资料,按时上报各类数据、资料。

(6)负责梅花10吨易腐垃圾处理点日常运作(含水电及设备维修、保养等)及残渣的有效处理(2020年1月1日起);负责金域平江小区内200公斤易腐垃圾处理点日常运作(含水电及设备维修、保养等)及残渣的有效处理。

(7)加强对分类小区内有害垃圾桶、可回收垃圾桶、易腐垃圾桶及分类设施(亭、展板、指示牌)保洁及日常巡视,并及时将设施完好情况报采购方。服从采购方安排,及时做好已建的分类小区损坏的分类设施更换和新建分类小区分类设施摆放工作。

(8)按苏城分(2015)4号文件《苏州市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小区日常考核办法(2015版)》和苏城分(2015)5号文件《苏州市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小区验收办法(2015版)》的要求对辖区每个预申报试点小区进行2次以上宣传活动,且易腐垃圾积分兑换小区须常年入住宣传督导人员,已通过验收的每个小区全年进行1次以上宣传活动,即每月宣传活动不少于16次,且每次活动普及人数不少于100人。若当月发现宣传频次少于核定量,每少一次扣1000元,依此类推。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宣传听从采购方安排,另行进行,若不服从安排,将加倍扣相应经费。

(9)积极加强四分类小区的易腐垃圾分类推广工作(注册用户中标后半年内需达到2000户以上,2020年1月底需达到3200户以上,2020年3月底需达到4000户以上),负责四分类小区的二维码采购、打印、发放工作(须购买一套二维码打印设备)。考核以录入系统数据的人数为准,否则采购方有权认为其考核不达标,可加倍扣除其相应月份扣款经费,如发现造假谎报的,一经查实立即终止合同。

(10)大力做好四分类小区易腐垃圾收运工作,利用积分兑换方式鼓励居民对易腐垃圾进行分类(兑换物品分15元、10元、5元三种,具体兑换办法由采购方提供,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以上三个价位的物品名称、品牌、规格清单,中标后经采购方确认后方可落实购买及发放,不得购买假冒伪劣产品),合同执行半年后易腐垃圾分类人数当月平均参与人数达到600户,2020年1月平均参与人数达到960户,2020年3月平均参与人数达到1200户,考核以拥有扫码、称重录入系统数据的有积分的人数为准,否则采购方有权认为其考核不达标,可加倍扣除其相应月份扣款经费,如发现造假谎报的,一经查实立即终止合同。物品发放须做好相应台帐、记录,以便采购方核查。

(11)中标方中标后在合同生效日起即安排1名具有全日制大专或大专以上学历的业务员(35周岁以下,C1及以上驾驶证)至采购方单位上班,并为其自备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听从采购方的调度安排。若不及时到位,将扣相应经费,超过二个月未到位,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

(12)中标方自有或购买可有效执行易腐垃圾扫码、称重、数据实时上传等功能的称重设备(含配套软件系统1套),中标后采购方有权无偿使用、共享数据、对接接口或有权要求中标方使用采购方提供的类似软件(若使用采购方推荐的第三方软件系统,每月需支付给采购方推荐的第三方单位软件系统维护费1000元)。

(13)中标方按采购方要求为垃圾分类小区及全体一线收运员工自购巡更设备,每月将收运打卡数据上报采购方,如有造假、虚报、拒报等现象的,可加倍扣除其相应月份扣款经费,累计出现三次,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

(14)三分类垃圾收运车3辆及易腐垃圾收运车5辆,由采购方统一提供,采购方收取相应租金,中标方自行解决车辆停放点、充电、维修等相关问题(车辆保险由采购方统一采购,车辆保险费、车辆租金在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时一起缴纳)。

(15)由于片区小区分散,梅花易腐垃圾处理点位置较远,中标公司需自行配备3吨或3吨以上的短驳机动车1辆,用于短驳易腐垃圾进终端处置(中标方负责对短驳来的易腐垃圾扫码、称重工作)。承诺采购易腐垃圾短驳机动车的,中标后15天内采购到位,否则视为无效标。

(16)中标公司自有或租赁姑苏区范围内100M2以上仓库及场地,用于仓储、停车及中转易腐垃圾等。承诺中标后租赁的,中标后15天内需租赁到位,合同须报采购方备案,否则视为无效标。

(17)合同中标后3个月内,中标公司须采购并安装3套垃圾袋、二维码自动发放设备安装至采购方指定小区。易腐垃圾袋由采购方提供,除易腐垃圾袋以外的费用均由中标方负责(未执行到位的终止合同)

(18)作业人员由中标方配统一服饰或穿着环卫一线工人服装进行作业。

(19)接受采购方及各级管理部门的检查考核及其相应结果。在特殊情况(包括重大活动或灾害性天气)应服从采购方工作的需要和安排,主动加强突击与保障,确保市区重大活动对垃圾分类工作的特殊要求。

(20)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居民群众和新闻媒体提出的批评意见或建议,必须在24小时内整改到位,并将结果上报至采购方。

(二)人员配备:

序号

岗位

数量

备注

1

项目经理

1

 

2

内勤

1

 

3

宣讲员

2

 

4

业务员

2

含1名驻采购单位作业的人员

5

三分类、四分类垃圾收集员

3

 

6

三分类、四分类设施保洁员

3

 

7

易腐垃圾收集员

5

 

8

易腐垃圾桶保洁员

5

 

9

易腐垃圾短驳驾驶员

1

 

10

易腐垃圾短驳辅助工

1

 

11

金域平江易腐垃圾处理点工作人员

1

 

12

梅花易腐垃圾处理点工作人员

6

2020年1月1日起(含大观、梅花宣教点宣讲员及仓库管理员)

合计

 

31

 

备注:以上人员男性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

三、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A、合格投标人的一般条件要求:

1、具有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信息:

1、申领CA:未在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申领专用CA证书的供应商登陆“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姑苏区网上报名)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并携带相关资料至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苏州CA)服务网点进行审核并申领CA证书,申领时说明为“姑苏区区级政府采购项目专用CA证书”,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已经申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专用CA证书的供应商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后,携带CA证书至苏州CA服务网点开通姑苏区区级政府采购项目网上报名功能模块即可。

2、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姑苏区网上报名)”系统,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本项目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4月9日。

3、现场递交文件:报名供应商在开标时点前递交投标(谈判、磋商)文件,并同时递交报名确认单、投标保证金、身份证等资料。

开标(谈判、磋商)时点截止前15分钟,系统经代理公司确认可自动解密全部报名供应商。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供应商名单,并核对相关资料。

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供应商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会自动推送本项目采购文件以供供应商下载,供应商报名成功的日期即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

5、联系方式:

供应商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1、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0-850-3300(软件客服);0512-69820846(业务咨询)。

2、苏州市姑苏区财政局综合处:0512-68728409。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开始接收时间:2019年4月25日9:00(北京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4月25日9:30(北京时间)

3、接收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9年4月25日9: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姑苏区江星路756号天元辰广场902室  邮政编码:215009

电    话: 0512-69290321               传    真:0512-69291321

联 系 人: 孙鹏/蒲苗苗                联系电话:15050499132

2、采购单位:苏州市姑苏区环境卫生管理所    

联 系 人:张琦茹                联系电话: 0512-69323121

联系地址:苏州市姑苏区虎殿路1260号

3、苏州市姑苏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电话:0512-68728409

八、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将刊登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

 中标公告亦是刊登在以上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

(2)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

十、公告期:自招标公告上网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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