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DMZBZC-2019-019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共1包:所报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谈判文件所列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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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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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宁武县城污水处理厂除磷剂 |
92 |
吨 |
230000.00 |
注:上述表格中所采购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谈判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2、项目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交货期:3日历天。
4、运输要求:每次运输10吨,并根据药剂余量情况,及时的进行药剂补充发货。
5、其他要求:供应商需提供不小于一周的试验用量,在本厂进行除磷效果中试实验,确保投加药剂后出水总磷可达到地表水五类排放标准。
四.参与投标的报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报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中标单位不得将工作分包、转包、外包;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报价人报名及领取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开户银行许可证;
3、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一次依法缴纳当期税款的税收凭据(仅限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或国家税收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4、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日任意一次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征收凭证(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任意一种征收专用票据并提供社保证明)
5、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委托代理人到场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
7、供应商需对污水厂除磷工艺进行现场勘查,对进水的水质及磷酸根离子组分等进行分析化验,并根据现场水质情况制订出总磷中试方案。
8、报价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查询投标人信用结果截图;
(以上资料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3套。)
六、谈判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9年04月02日至2019年04月0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地点:山西大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太原市菜园街2号518室);
3.谈判文件售价:300元/套,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八、谈判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04月09日下午14时30分;
2.地点:宁武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宁武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武县城污水处理厂
联系人:贺先生
联系电话:13835093536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大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太原市菜园街2号518室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15536843808
山西大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04月0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