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区集镇生活污水治理一体化PPP项目(以下称本项目)已由蔡甸区人民政府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根据蔡甸区财政局J18067818-7597号政府采购计划生成备案单,武汉市蔡甸区环境保护局(以下称采购人或区环保局)委托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对蔡甸区集镇生活污水治理一体化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社会资本(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2.1 项目名称:蔡甸区集镇生活污水治理一体化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
2.2 项目编号:HBT-14180004-190747
2.3 项目授权主体:蔡甸区人民政府
2.4 项目实施机构:武汉市蔡甸区环境保护局
2.5 政府方出资代表:武汉蔡甸生态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6 项目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建设内容根据建设性质分为两类:新建项目和存量项目。
(1)新建项目:提档升级改造污水处理厂5座,新建污水处理厂2座,生活污水处理总规模5300m3/d;新建排水管网289.88km。
提档升级改造污水处理厂包括索河龚家渡污水处理厂、侏儒污水处理厂、成功污水处理厂、桐湖污水处理厂、洪北污水处理厂等5座污水处理厂。
新建污水处理厂包括索河石山村(石山堡)污水处理厂、张湾镇(老张湾)污水处理厂等2座污水处理厂。
各乡镇(村、弯)具体工程规模及内容如下:
1)提档升级改造索河龚家渡污水处理厂一座,设计规模500吨/天,规划用地面积1750平方米,设计占地面积1750平方米,建筑面积356平方米;铺设污水管道27790米(其中出户管长度13500米);新建Φ1000圆形混凝土污水检查井518座;
2)新建索河石山堡污水处理厂一座,设计处理规模为500吨/天,规划用地面积2250平方米,设计占地面积1863平方米;铺设污水管道34380米(其中出户管长度15000米);新建Φ1000-1500圆形混凝土污水检查井667座;
3)提档升级改造侏儒污水处理厂一座,规模为2000吨/天,规划用地面积6250平方米,设计占地面积3185平方米;铺设污水管道101800米(其中出户管长度58000米);新建Φ1000-1500圆形混凝土污水检查井1559座;
4)提档升级改造成功污水处理厂一座,规模为500吨/天,占地面积1822平方米,建筑面积491平方米;铺设污水管道31510米(其中出户管长度15400米);新建Φ1000-1250圆形混凝土污水检查井544座;
5)提档升级改造桐湖污水处理厂一座,规模为500吨/天,规划用地面积2500平方米,设计占地面积1600平方米;铺设污水管道35656米(其中出户管长度15000米、污水压力管1550米),新建中途提升泵站一座,用地面积10平方米,设计规模28.8吨/小时,新建Φ1000-1250圆形混凝土污水检查井656座;
6)提档升级改造洪北污水处理厂一座,规模为500吨/天,规划用地面积3800平方米,设计占地面积2834平方米;铺设污水管道27090米(其中出户管长度9500米,污水压力管1340米),新建中途提升泵站三座,用地面积30平方米,设计规模分别为54吨/小时、36吨/小时、15吨/小时;新建Φ1000-1250圆形混凝土污水检查井451座;
7)新建老张湾污水处理厂一座,设计处理规模为800吨/天,规划用地面积2938平方米,设计占地面积2245平方米;铺设污水管道31650米(其中出户管长度16000米);新建Φ1000圆形混凝土污水检查井630座。
所有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须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的排放标准。
(2)存量项目:索河、消泗、玉贤等3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处理规模2300m3/d,污水配套管网122.81km。
索河、消泗、玉贤等3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模和内容分别为:
1)索河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800吨/天;铺设污水管道41280米;
2)消泗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500吨/天;铺设污水管道28680米;
3)蔡甸区玉贤污水厂设计规模1000吨/天,铺设污水管网52850米。
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须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的排放标准。
项目公司提供索河龚家渡、侏儒、成功、桐湖、洪北、索河石山村、张湾镇(老张湾)等7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5300 m3/d以及289.88km污水配套管网的建设、运营、维护;提供索河、消泗、玉贤等3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2300m3/d以及122.81km污水配套管网的运营、维护。
2.7项目合作期:本项目合作期限为25年,其中建设期12个月,经营期24年。
2.8项目投资规模与资金筹措
蔡甸区目前存量项目包括索河、消泗、玉贤 3 座污水处理厂,其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已由政府投资建设完成,本次采取委托运营模式。剩余新建及提标改造7座污水处理厂PPP 模式运作总投资为 30597.37 万元其中:污水处理厂投资 3814.28万元,配套管网投资 26783.09万元。项目资本金为总投资的 20%,即 6119.47 万元;其余为外部机构融资金额,由项目公司中的社会资本负责通过银行贷款或其他方式融资,政府方出资代表不负责融资。如果项目公司不能顺利完成项目融资的,则由社会资本承担责任,以确保项目公司的融资足额到位。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暂定为 6119.47 万元,其中社会资本以货币出资 5507.52 万元,占股 90%;政府方出资代表以货币出资 611.95万元,占股 10%。政府出资代表不参与分红,仅对超额收益分享。超额收益原则为:对于项目使用量增加等客观因素造成的超额收益增加的,政府方分配比例不低于 50%;对于社会资本方技术创新、管理进步等主管因素造成超额收益增加的,项目公司分配比例不低于 50%。
2.9 运作方式
本项目采取“BOT(建设-运营-移交)+ROT(改建-运营-移交)+O&M(委托运营)”运作方式。
BOT(建设-运营-移交):区环保局授权项目公司负责索河石山堡、老张湾2座新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维护等工作。项目公司通过向政府提供生活污水处理服务和配套管网运营维护服务获得污水处理服务费和管网运营维护费。
ROT(改建-运营-移交):区环保局授权项目公司负责索河龚家渡、侏儒、成功、桐湖、洪北等5座改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维护等工作。项目公司通过向政府提供生活污水处理服务和配套管网运营维护服务获得污水处理服务费和管网运营维护费。
O&M(委托运营):区环保局授权项目公司负责索河、消泗、玉贤3座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的运营维护工作项目公司通过向政府提供生活污水处理服务和配套管网运营维护服务获得污水处理服务费和管网运营维护费。
本项目合作期内,政府主管及相关职能部门在项目全生命周期对项目公司的建设运营负有监管职责。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所有基础设施资产无偿移交给区环保局或其指定机构,具体移交范围以区环保局与项目公司签订的PPP项目合同约定为准。本项目合作期内,项目公司享有无偿使用权,合作期内,项目公司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或者改变土地用途,也不得用于本项目以外的其他目的。
区环保局在蔡甸区人民政府的授权下,作为项目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社会资本。项目实施机构成立专门的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按照候选社会资本的排名,依次与候选社会资本及与其合作的金融机构就合同中可变的细节问题进行合同签署前的确认谈判,率先达成一致的即为中选者。中标社会资本与蔡甸区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实施机构签署《PPP项目合同》,以明确双方的合作意向;中标社会资本与武汉蔡甸生态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政府指定出资代表)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成立后的项目公司与蔡甸区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实施机构重新签订《PPP项目合同》或签订《PPP项目合同》的补充合同,明确合作双方在建设期及运营期的权利及义务。中标社会资本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为初始投资总额的10%。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基本条件:
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方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3.2 主体要求: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方必须是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
3.3 资质资格要求:
独立申请人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联合体承担建设责任方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业绩要求:
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之一自2014年1月1日以来应具有1项投资额不低于3亿元的投融资业绩。
3.5 信誉要求:
3.5.1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方申请人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如不足三年,自成立之日起)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申请人须提供声明函;
3.5.2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上不良记录指在法定时效期内的)(申请文件中提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周内的查询结果网上截图,最终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提供。
3.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
(2)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中承担主要融资责任方担任;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等责任义务;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实施机构签订PPP项目合作合同,就中标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一旦组建,联合体成员及出资比例不得变更;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作为不同的申请人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符合申请人(即社会资本)资格要求的合格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
5.政府采购政策在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应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等。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6.1 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的,请于2019年4月9日起至2019年4月15日,每天(法定节假日以及休息日(周日)除外)8:30-12:00,14:00-16:30时(北京时间)到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5011室报名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报名时由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之一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除注明原件外)资料一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报名表原件。
6.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4月29日上午10:00时整(北京时间),地点为:武汉市蔡甸区政务中心4楼(武汉市蔡甸区蔡甸大街221号)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公告发布媒体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湖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bei.gov.cn)发布。
9.联系方式采购人:武汉市蔡甸区环境保护局
地址:武汉市蔡甸区汉阳大街42号
联系人:李飞
联系方式:027-84942031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联系人:林东林、宋波
电话:027-87273735,15827196917
传真:027-87273735
项目报名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蔡甸区集镇生活污水治理一体化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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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名称(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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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代表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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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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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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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本《报名表》由申请人填写,并需加盖单位公章;
2、授权代表非法定代表人的,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