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LZHG19-015
2、项目名称:鹿寨四排、黄冕、平山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一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3、项目授权主体: 鹿寨县人民政府
4、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鹿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项目地点: 鹿寨县四排镇、黄冕镇、平山镇
6、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包括三座污水处理厂,分别为鹿寨县四排镇污水处理厂、黄冕镇污水处理厂和平山镇污水处理厂。本项目只涉及一期建设,不涉及二期规划建设。项目总投资暂定为4186.07万元,具体以项目初设批复文件为依据,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总投资金额。
(1)鹿寨县四排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总体规划用地面积2598㎡,建设规模一期(2020年)按500m³/d设计,日处理24小时,平均小时处理量为20.8m³/h,二期规划建设规模为500m³/d。一期用地面积为2427.5㎡,并为二期(2030年,但目前尚未确定)发展预留用地170.5㎡,一期建筑面积为348.74㎡(与二期规划共用,一次建成),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格栅槽及提升井1座、沉砂调节池1座(与中间水池合建)、一体化生物反应池、沉淀池(与反应池合建)、消毒池、计量槽、污泥池、污泥脱水间、污泥堆棚、深度处理间、风机房、除臭间、工具室、在线监测室、值班室及卫生间、发电机房、中控室、储油间、配电房等。一期污水配套管网,厂区内混凝土硬化道路面积为861.53㎡,绿化面积507.13㎡。
(2)鹿寨县黄冕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总体规划面积2240㎡,预留二期用地324.41㎡。项目总体建设规模按1000m³/d设计,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规模为500m³/d,二期规划建设规模为500m³/d。本次建设仅涉及一期工程,一期用地面积1915.59㎡,建筑面积为340.8㎡,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粗格栅及提升泵房1座、综合水池1座(包括沉砂池、调节池、中间水池、消毒计量池、污泥池各1座)、一体化地埋式设备1套、综合设备间1座(包括工具室、卫生间、除臭间、风机房、过滤间、在线监控室、污泥脱水间、污泥堆棚各1座)、配电间1座;新增设备:机械格栅、人工格栅、镶铜铸铁圆闸门、高效集成净水系统等设备77台/套;一期污水配套管网;厂区内道路及场地硬化面积563.38㎡,绿化面积1011㎡、围墙194.1米,大门1扇。
(3)鹿寨县平山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总体规划用地面积2769㎡,预留二期(2030年)发展用地;一期用地面积为2598.5㎡,建筑面积为340.40㎡。建设规模一期(2020年)按500 m³/d设计,二期规划形成建设规模为1000 m³/d。一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格栅槽及提升井1座、沉砂调节池1座(与格栅槽、中间水池合建)、一体化生物反应池、沉淀池(与反应池合建)、消毒池、计量槽、污泥池、污泥脱水间、深度处理间、污泥堆棚、风机房、除臭间、工具室、在线监测室、值班室及卫生间、发电机房、中控室、储油间、配电房等。一期污水配套管网,厂区内混凝土硬化道路为675.20㎡,绿化面积914.28㎡。
7、合作期限:鹿寨四排、黄冕、平山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一期)项目委托运营合作期限拟定为12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0年。期满终止时项目公司应将项目设施无偿、完好、无债务、不设定担保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部门。
8、运作方式:BOT(建设-运营-移交)
9、项目回报机制:本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方式。
10、标段划分:本项目按1个标段组织进行。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如为联合体投标需将联合体成员的营业执照一并提供)
2、具有良好的商业声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交企业2017年度、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如为联合体投标需将联合体成员的财务报表一并提供)
3、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资质。
4、至少具有一个市政污水或村镇污水处理厂运作方式为BOT(建设-运营-移交)的类似业绩。(需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控股子公司业绩)
5、信誉要求:良好,未有限制投标、责令停业、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的情况;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下同)未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行为;供应商在最高法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中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装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最多三名成员组成。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申请人有3家或3家以上,项目实施机构继续开展采购文件准备工作;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申请人不足3家的,项目实施机构在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合格后社会资本仍不够3家的,可依法调整采购方式。
四、申请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9年4月10日至2019年4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若为联合体投标时提供)、企业2017年度、2018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业绩证明文件复印件;以上报名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报名材料一式两份到鹿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寨县城南桂园路8号汇一联商务楼一楼)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资格预审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3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鹿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寨县城南桂园路8号汇一联商务楼一楼)。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网上查询地址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gxcz.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 www.zfcg. gov.cn(柳州市政府采购网)、www.lzxjyzx.cn:9003(鹿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鹿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鹿寨县鹿寨镇飞鹿大道59号
联 系 人:李武龙
电 话:0772-6813226
代理机构: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柳州市跃进路19号天元金都2单元612-617室
联 系 人:刘香楣
电 话:0772-3353188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鹿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联系电话: 0772-6822756
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