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项目名称:轨道交通产业园区规划环评
- 采购人名称:保定市生态环境局满城区分局
- 采购人地址:保定市满城区玉川西路
- 采购人联系方式:范智慧 15833332518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冀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瑞祥大街101号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燕浩 17736219185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标包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包
- 采购项目编号:ZJZB[FW]-2019-31
- 采购内容:园区规划环评报告书编制、现状监测调查、资料收集、公示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服务质量:符合相应规范标准并通过市局审查
-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服务(编制)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0个工作日提交编制成果并通过市局专家组审查合格。
-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条资格要求;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3、具备国家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及养老保险证明;
-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执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可提供新版营业执照);
- 5、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报告,且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开标时投标人需携带的以下资料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执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可提供新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及养老保险证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报告且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证明、2017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人出席开标会的的请提供法人证明及身份证)。
- 开标时须提供上述资料原件,以备资格后审。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招标控制价:1000000.00 元 (大写:壹佰万元整)。
- 付款方式: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分三次付款
- 第一次支付40%,时间:合同签定后7日内。
- 第二次支付30%,时间:提交成果后7日内。
- 第三次支付30%,时间:专家评审通过后且正式成果提交后7日内。
-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 4月9日至2019年4月15(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本项目施行网上自主报名(凡有意报名者,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投标单位网上报名完成后,于开标之日携带报名费用,开标现场缴纳。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其他
-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5月6日09时30分
- 开标时间:2019年5月6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保定市满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 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书处理。
-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 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基数,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计取:100万元以下按1.5%收取,100-500万元按0.8%收取,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由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结清。
-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满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特别提示:1、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按“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平台”网站(网址:http://www.hebggzy.cn )通知公告中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要求首先完成“注册登记”流程,否则无法办理业务。该账号每个单位只能申请一次,首次注册后,应及时修改密码并派专人保管,以便后续业务的办理;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供应商自负。
- 2、核验通过后,即可在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自主网上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报名、下载文件具体操作办法详见 “保定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提供政府采购项目网上投标报名功能的通知”。 若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过程中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312-5075321。
- 3、凡有意报名者,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 质疑、投诉: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5)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6)质疑、投诉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代理机构接受质疑电话:0312-75107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