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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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 数量 |
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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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RTK |
1台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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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全站仪 |
1台 |
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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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声速仪 |
1台 |
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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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数字测深系统 |
1套 |
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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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水位计 |
2台 |
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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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水准仪 |
1台 |
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 |
2、采购服务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3、本项目允许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
4、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以下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2)2018年财务报告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4)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供应商已报名并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5.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4月09日 09:00 至 2019年04月1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15楼1505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4月29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4月29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15楼1506
七、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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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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