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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本工程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综合评估法,主要内容如下:
8.1 投标报价(95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1(若有效投标文件为7 -8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1,若有效投标文件为9-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1,若有效投标文件为11-12家时,去掉其中的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1。。。以此类推)。以不高于A1的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2(若有效投标文件为7 -8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2,若有效投标文件为9-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2,若有效投标文件为11-12家时,去掉其中的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2。。。以此类推),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C=A2×K1×Q1+B×K2×Q2,
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一般为65%, 70%,75%,80%,85%;
K1 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K2 的取值范围为92%,
Q1、K1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3.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正偏离 1%,扣减1.5分,每负偏离1%,扣减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4.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8.2 投标报价合理性(1 分)
1.分别计算出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报价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
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各有效投标文件的相应子目综合单价金额的算术平均值(有效投标≥5个时,取分别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最低综合单价金额后的算术平均值);
2.将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综合单价金额与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相比较,其偏差率的绝对值>10%且其合价偏差金额对投标总价影响程度在该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的1%以上的,有一项扣0.1分,最多扣1 分。
说明:
1.本项指标用于对投标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
2.评标委员会应当使用符合要求的计算机软件辅助评审。
8.3 市场动态信用考核分(4分)
建筑施工企业市场信用动态考评得分按《关于公布2018年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结果的通知》(海建管〔2018〕62号)执行。基本信用分,按基本证照和综合大检查基本分分别计分,合计84.5 分。本市行政区域内新设立企业、未参加本次考核的市内市外建筑业企业信用分,按基本信用分执行,乘以相应系数后低于基本信用分的,按基本信用分执行。
8.3.2对同时具有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人,由投标人自行确定一项最高资质(默认为建筑工程)参加信用综合评价以确定企业的建筑市场信用分,在参加另一项资质评标时,两项资质同级别的乘以0.95,相差一个级别的乘以0.9,相差两个及以上级别的乘以0.85计入企业的建筑市场信用分。
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要求,调整建筑市场信用分所占比例为2%、3%、4%、5%、6%五个档次,按工程规模大小随机抽取。本工程二标段为小型工程,小型工程取2%、3%、4%,开标现场由招标人抽取的系数乘以企业建筑市场信用分计入投标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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