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项目编号:十采计备[2019]XM1438号
三、采购内容:扬尘自动监控系统30套,包含设备安装及运维服务;该项目的技术规格、参数及有关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四、计划采购金额:人民币99万元(即最高限价,超过预算金额为无效报价)
五、质保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最终以合同为准)。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项目的相关内容;
3、供应商必须具备履行合同、产品的供应、技术保障能力等;供应商所投监测设备需取得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及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等;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提供至少以上2个网站加盖单位鲜章的查询结果,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采购人将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供应商自行对施工现场进行考察,费用由供应商自理。在考察过程中供应商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均不负责。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得: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原件或由本公司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并同时携带第六项“供应商资格条件”中所有原件(不接受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复印件须装订成册),于2019年4月15日至2019年4月1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北中南华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市北京中路85号京华园6栋508室)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400元/份,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九、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即竞争性磋商时间、地点):2019年4月25日下午15时00分止,递交至湖北中南华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市北京中路85号京华园6栋509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十堰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十堰市朝阳中路7号
联系人:胡明
联系电话:0719-8654386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中南华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十堰市北京中路85号京华园6栋508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3581381428
湖北中南华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