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2.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
3.供应商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未与其他本项目的单位负责人存在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
4.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5.供应商近三年(2016年4月1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6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04-16 08:30 至 2019-04-22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12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每包人民币500元;如需招标文件附件格式电子版(不含技术参数),每份50元。只接受现场报名。招标文件及电子版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05-06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05-06 09:00
六、开标地点:
首都师范大学主楼609会议室(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进口产品管理、促进残疾人就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
八、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编号:ZTXY-2019-H19230
公告期限:本项目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