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亭县农村垃圾整治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且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不得存在法律规定的禁止参加投标的情形;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涵盖“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相关的内容,并且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所要求的服务; 3)该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6)参加投标时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304.078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4月11日 09:00 至 2019年04月17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唐山市乐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唐山市乐亭县将军路99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发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5月0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5月0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唐山市乐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唐山市乐亭县将军路99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备注:领取招标文件所需材料: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原件(格式详见附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所有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可以二维码查询的可以不提供原件。 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由采购人组织:无 ,投标人自行考察。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投标人必须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点击首页最顶端的“市场主体登录”完成注册,并携带提交上传证件的原件到就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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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 对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3) 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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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相关投标均无效。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