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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直运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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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浙江
有效期至: 2019-05-15 [已过期]
最后更新: 2019-04-19 16:11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 联系人    未注册
  • 地区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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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一、项目编号:ZJXDZCY-PH2019-016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计量

单位

数量

预算金额

(万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备注

1

平湖市当湖街道生活垃圾直运服务采购项目

1

110.00

具体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服务期一年(起始日以合同签订日为准),如中标人考核综合评定为合格并被采购单位认可的,经双方同意,可续签,续签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两年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2、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特定条件:平湖市外的企业中标后须在平湖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经工商注册的分支机构;

4、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六、公告时间、报名时间、地点、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等

1.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报名时间:2019年04月18日起至2019年04月25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报名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4.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现场报名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报名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login.zcy.gov.cn/login(“政采云用户”登录后进行报名)

说明:           

①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login.zcy.gov.cn/login (“政采云用户”登录后进行报名)

②未注册的投标人: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后再行报名

注册地址:http://www.zjzfcg.gov.cn/new/

③政采云咨询电话:400-881-7190;

5.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从网上自行下载。

网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和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ph.jxzbtb.cn/),(招标文件以附件形式附于招标公告下,请自行下载)

6.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投标单位可在开标现场缴纳招标文件费或至平湖市胜利路129号建工大厦B幢四楼(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认购纸质版招标文件。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2.投标人应于2019年05月09日09时00分前交至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帐户。

3.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汇票、电汇、网银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

银行帐号:358 620 100 100 091 641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

4.未按时足额缴纳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保证金以汇票方式交纳的,请在认购纸质版招标文件时一同递交;经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门确认投标保证金到帐后,请在开标现场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9年05月09日0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1开标室(浙江省平湖市池海路和新华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逾期送达不予接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9年05月09日09时00分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1开标室(浙江省平湖市池海路和新华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投标人代表必须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出席开标会议。

十、招标公告发布于: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和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ph.jxzbtb.cn/)

十一、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质疑期限自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但采购文件在发售或报名截止日后获得的,应当自截止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提出);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2、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3、质疑受理地点: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联系人:赵先生;联系电话:0573-85570017。

4、投诉受理地点:平湖市财政局;联系人:阮先生;联系电话:0573-85013033。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平湖市人民政府当湖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73-85628068

地址:平湖市当湖街道东湖大道688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573-85570017

地址:平湖市胜利路129号建工大厦B幢四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平湖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阮先生

投诉电话:0573-85013033

地址:平湖市望湖路3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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