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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农村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转运服务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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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福建
有效期至: 2019-04-30 [已过期]
最后更新: 2019-04-24 16:28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 联系人    未注册
  • 地区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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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云霄县陈岱镇人民政府

乙方福建名盛美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22]ECY[GK]2019008云霄县陈岱镇人民政府农村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转运服务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1 1-1 垃圾处理服务 第一年陈岱镇(东片区)农村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转运服务项目 1 国内 1673488 1673488 福建名盛美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按招标文件要求
1 1-2 垃圾处理服务 第二年陈岱镇(东片区)农村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转运服务项目 1 国内 1757162.4 1757162.4 福建名盛美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按招标文件要求
1 1-3 垃圾处理服务 第三年陈岱镇(东片区)农村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转运服务项目 1 国内 1845020.52 1845020.52 福建名盛美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按招标文件要求
合计: 5275670.92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佰贰拾柒万伍仟陆佰柒拾元零玖角贰分(¥5275670.92)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项目服务考评合格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项目服务考评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 项目概况 5.1.1 陈岱镇位于云霄县东南部,镇政府驻地岱东村,距离县政府19.4千米,辖区范围有18个行政村。本项目为陈岱镇(东片区)农村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转运项目,作业范围:呈安村、大山顶村、董塘村、双岭村、石前村、坑内村、礁美村、下曾村、前江村、后江村、中江村等11个行政村,人口总数约17982人; 5.1.2 参照2007年全国农村环境卫生调查统计数据,我国农村人均日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0.76T,依此计算,东片区每天产生生活垃圾量约13.66T。各行政村到到云霄县垃圾填埋场单程距离约30公里。 5.2 承包事项 5.2.1 辖区内镇(县)道、村内道路、背街小巷、房前屋后、城乡结合部、绿地、绿化带、市场以及港道两侧、坡岸等辖区内所有区域进行日常清扫保洁。 5.2.2 保洁范围内果皮箱、垃圾箱、保洁桶按位摆放、定期清洗、垃圾按班清掏。 5.2.3 保洁范围内垃圾的及时清除。 5.2.4 清扫、保洁、清除的垃圾及时清运至就近垃圾中转站或直接运至垃圾处理场。 5.2.5 突发事件如道路污染和自然灾害如台风等的及时清理。 5.2.6 各种重大活动(包括国家、省、市区大检查)及重大节假日的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转运。 5.2.7 保洁范围内的大件垃圾及杂物等废弃物的及时收集清运。 5.3 村人员、车辆、设备配置情况(详见附件1)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组织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采用先作业后付款方式,每满一个月结算一次,即中标人在每个月10日前向采购人提供上个月相关票据领取应得的承包款,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票据后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承包款。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乙方在签订合同之前提交第一年中标价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即 83674.4 元(大写:捌万叁仟陆佰柒拾肆元肆角)。采用公对公转账的形式至甲方指定的账户。合同期满,甲方在一个月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服务期限为3年,共36个月。自 2019 年 4月 22 日至2022年4 月 21日止

10、违约责任

合同期三年,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分包,如发现乙方私自转包、分包行为,将终止其履行合同的权利,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如果当事人双方没有达成仲裁,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 作业模式 本项目人工清扫保洁和机械垃圾收集清运相结合的作业模式。 14.1.1 人工清扫保洁:本项目所有工人各自配备1部电动三轮保洁车,每天早上对所有道路、门前垃圾等进行清扫收集一遍,清扫收集完成以后,接着对道路进行巡回式保洁工作,下午只对路面巡回保洁,并将清扫及保洁所收集的垃圾放到240L干湿分离垃圾桶内。 14.1.2 垃圾收集清运:保洁公司每天安排3T垃圾压缩收集车对置放在各行政村道路两侧的干湿分离垃圾桶进行收集清运至云霄县垃圾填埋场,每天清运两次,早上一次,下午一次。 14.2 作业时间 14.2.1 清扫保洁:早上6:00--11:00,下午14:00--17:00。 14.2.2 垃圾收集清运:一天不少于2次,上午8:00之前,下午16:00之前。 14.2.3 公厕保洁:早上6:00—18:00。 14.2.4 如遇突发事件或重大活动的突击任务,乙方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安排。 14.3 作业标准 14.3.1 作业标准参照《陈岱镇农村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作业考评标准》执行。 14.3.2 农村道路及公共场所路面干净见本色,做到“四无”,即无堆积垃圾、无砂石杂物及大件废弃物、无果皮纸屑、无人畜粪便,达到“四净”标准,即路面净、边角净、沟渠净、绿地净。 14.3.3 农村道路两侧延伸1米内做到无垃圾堆积,无土头杂物乱堆乱放。农村院落周边、背街小港及房前屋后无积存垃圾。 14.3.4 公厕保持内外及周边干净,日清日洗,无污水流溢。 14.3.5 道路两侧影响观瞻的杂草应按要求定期铲除修剪,保持干净有序。 14.3.6 公共干湿分离垃圾桶应保持整洁完好,排放整齐,由保洁人员按每天早、晚清理不少于一次,每星期清洗不少于一次,保持内外干净,周围1.5米内无散落、留存垃圾,无污水溢流,无污渍,破旧垃圾桶应及时更换,更换的垃圾桶应根据采购人要求,保持同一性;建筑垃圾集中堆放点周边干净整洁,无暴露垃圾。 14.3.7 清扫保洁须用密闭式清扫保洁车,严禁不带保洁车上路作业,严禁用竹篓或废旧垃圾箱收集垃圾。 14.3.8 清扫保洁所收集的生活垃圾应及时按要求运至各村的垃圾转运点,严禁随意乱倒、乱卸、乱抛及临时堆放垃圾。 14.3.9 严禁将沙土、树叶、垃圾扫入下水道、水沟、池塘以及路外。 14.3.10 严禁焚烧枯枝、树枝、树叶、杂草等垃圾杂物。 14.3.11 密闭式清扫保洁车车容应整洁,保持车体外部无污物、灰垢,在运输过程中无垃圾扬、撒、拖、挂和污水滴漏。 14.3.12 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杂物应分类收集,严禁垃圾混杂,破旧沙发家具等生活杂物及建筑土头要及时清运至区建筑垃圾消纳场。 14.3.13 每天作业结束后须对垃圾转运车辆、垃圾箱体进行清洗、消毒,保持车容整洁,垃圾箱体内外部无污物、灰垢、标志清晰。 14.4 考评办法 14.4.1 乙方必须无条件提前半个月熟悉、跟班清扫保洁作业,进行过渡,要求管理人员100% 到位,环卫工人到位率不低于30%。 14.4.2 对中标人的清扫保洁情况进行监督考评的要求: 14.4.2.1 清扫保洁市场化运作合同签订后,过渡期为1个月,过渡期内按照考评细则进行考评,但考评结果不作为奖惩依据。 14.4.2.2 考评分两级考评:日常考评占考评成绩的60%,月考评占考评成绩的40%。 14.4.2.3 各考评单位应于每月1日将上月考评结果汇总上报。 14.5 实行经费包干制,承包金额包括派遣的员工工资、保洁所需设备、工具的折旧费、维修费、垃圾收集清运费、工具费、管理费、风险金、人身意外保险、社保、医保、降温费、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岗位津贴、福利、各种补贴和劳保费等。且乙方应承担其员工的医疗、工伤、死亡等一切安全责任。 14.6 乙方在日常管理服务中,若涉及与其他部门的事项和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可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一定的协助,且以甲方决定和确定为准。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村人员、车辆、设备配置情况》、《陈岱镇农村清扫保洁考评文件》、《陈岱镇农村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作业考评标准》 附件1 村人员、车辆、设备配置情况 序号 村庄 总人口数(人) 清扫保洁员(人) 垃圾压缩车跟车人员(人) 驾驶员 (人) 管理员 (人) 垃圾量 (T/天) 单程 运距 (公里) 3T垃圾(总质量7T)压缩车(部) 240L干湿分离垃圾桶(个) 三轮电动保洁车(部) 1 呈安村 751 2 2 2 2 13.66 30 2 120 2 2 大山顶村 1107 2 2 7 董塘村 1172 2 2 4 双岭村 1206 2 2 5 石前村 1820 4 4 6 坑内村 1716 3 3 7 礁美村 4842 10 10 8 下曾村 1736 3 3 9 前江村 1136 2 2 10 后江村 1198 2 2 11 中江村 1298 3 3 12 合计 17982 35 2 2 2 13.66 30 2 120 35 附件2 陈岱镇农村清扫保洁考评文件 第一条 考评办法 1、考评制度:陈岱镇人民政府对承包作业路段进行清扫质量、动态保洁质量及制度执行情况的考评。 2、考评次数:对承包作业路段采取随机抽查方式,考评的时间为不定时。 3、考评内容:考评组根据国家标准和《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考评标准》对承包作业各村的清扫及动态保洁进行随机抽查,抽查的作业面积应不少于承包面积的30%,同时检查该作业范围制度执行情况,并分别填写《考核登记表》一式两份,双方各持壹份。 4、考评方法:由各考评组进行抽样检查和沿途检查相结合,比照评分标准,逐一打分。每月历次对清扫、动态保洁打分的平均分及对制度执行情况得分的平均分为该承包作业标准的考评得分。考评得分作为扣分和扣款的主要依据。 5、要建立完善的内部日常巡查制度和台帐,并把考评结果及时公布。 6、陈岱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对承包方进行监督检查,严格实行日督查、周考评、月兑现的检查机制,将承包方的工作质量与承包经费挂钩。每月的考评分数作为是否继续履行承包合同或者拨付承包款的主要标准。 (1)月综合考评成绩在90分以上(含90分),拨付月承包经费的100%; (2)月综合考评成绩在90~85分(不含90分),拨付月承包经费的98%; (3)月综合考评成绩在85~80分(不含85)的,拨付月承包经费的95%; (4)月综合考评成绩在80~75分(不含80分)的,拨付月承包经费的90%; (5)月综合考评成绩在75~70分(不含75分)的,拨付月承包经费的85%; (6)月综合考评成绩在70分以下的,拨付月承包经费的80%;一年超过4次月综合考评成绩在70分以下的,采购人有权收回保洁公司的承包权,解除合同,重新组织招投标。 (7)如受到市政府、上级住建、环卫、城管办以及创城(创卫)办等相关部门或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点名、通报批评的,或者被媒体曝光,经查证确系承包公司责任的,第一次扣罚月承包经费的5%,第二次扣罚月承包经费的10%,扣罚后的承包款作为当月考评基数,第三次取消当月考评,扣罚当月全部承包经费;造成重大恶劣影响的,采购人有权收回承包权。 (8)在承包期内被解除合同的中标人,三年内不得继续参加云霄市辖区范围内组织的相关保洁服务项目活动。 第二条 承包方在配合采购人指令性或政策性的特殊要求期间,未按采购人所规定的工作时间、标准及要求的,或未较好地完成清洁任务的,扣除当月承包经费的10%,剩余90%作为当月考评基数。 第三条 承包方如出现所属环卫工人集体上访、罢工,群众打骂、吵架且性质恶劣,或到采购人办公场所寻衅滋事,扰乱办公秩序的,或对采购人工作人员进行人身攻击、打骂侮辱的,以及未执行本合同以上规定的设备要求、工人人数以及清扫保洁质量要求的,采购人将直接给予月承包经费10%-20%的罚款; 第四条 承包方如出现环卫工人未穿环卫服装上岗,采购人每次可对中标人扣罚50元。 第五条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人每次每处可对承包方扣罚100元。未按要求保洁;不带保洁车上路或用两轮自行车代替保洁车上路作业;责任范围出现暴露垃圾、杂物、废弃物等;没有在限定的时间内完成清扫;地段漏扫或漏保洁;果皮箱、垃圾箱脏、乱、满、污水横流未及时清理清洗;环卫工人乱倒沙土、石块、树叶、垃圾;沙土、树叶、垃圾扫入沟眼、下水道等管网、绿地和道路外侧;用竹篓或废旧垃圾箱收集垃圾;乱焚烧枯枝、树叶、垃圾、杂物等。 第六条 承包方不服从采购人因工作、会议、活动的调派、通知,或应到人员没有事先请假未到或迟到的,采购人视情况每次可对中标人扣罚500元;承包方未按要求及时报送驾驶员和环卫工人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的,采购人每次可对承包方扣罚1000元;承包方配备的环卫车辆不按规定要求上路作业或乱倒垃圾的、垃圾转运车辆出现垃圾、污水滴洒漏现象,采购人每次每辆可对承包公司扣罚500元; 第七条 采购人在监督检查如发现承包公司有以上违规行为或违反《承包合同》的现象,可按本合同的规定对承包公司予以罚款,罚款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在合同承包款中扣除。 附件3 陈岱镇农村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作业考评标准 考评内容 扣分标准 项目 质量(工作)标准 分值 清扫 农村晨间清扫工作在8:30前完成。 10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大清扫的,每100㎡扣0.5分。 达到‘四无”“四净”标准,即无堆积垃圾、无果皮纸屑、无人畜粪便、无砂石杂物及大件废弃物;路面净、边角净、沟渠净、绿地净。 15 大清扫质量未达标,视情况扣0.2分/处(路面以15㎡为一处,小于15㎡按一处扣分),绿地、边角垃圾01.分/个,发现袋装垃圾、垃圾成堆的扣0.5分/处,沙土杂物未扫以10米为一处,扣0.2分/处。 保洁 在动态保洁时间内(早6:00--11:00,下午14:30--16:30。),可视范围内做到无垃圾堆积,无土头杂物乱堆放;院落周边、背街小巷以及房前屋后无积存垃圾;港道坡岸及田间地头无暴露垃圾;村建筑垃圾消纳点周边干净整洁。 25 在规定作业考评时间内未完成垃圾废弃物清除的,扣0.5分/处,绿地、边角、港道护坡、田间地头、房前屋后、发现袋装垃圾、垃圾成堆的扣1分/处。 保洁人员数量按业主标准要求的100%配置。 10 未按规定配置保洁人员的,每少一人扣2分。 水冲式厕所专人管理,保持内外及周边干净,日清日洗,做到无异味、无污水流溢。 5 发现蜘蛛丝、污水流溢一处扣1分,墙上、便池污渍一处扣0.5分,厕所外发现杂物、垃圾、杂草一处扣0.5分。 环卫设施配置和作业 保洁车、果皮箱、干湿分离垃圾桶清洁、及时加盖、关门垃圾运输车无撒漏,垃圾按规定地点倾倒。 10 保洁车、果皮箱、干湿分离垃圾桶不洁,未加盖关门的,扣1分/辆、只;垃圾运输车撒漏的,每辆扣2分;垃圾车未按规定地点倾倒的,每次扣4分;情节严重的不得分。 按要求配备密闭式垃圾运输车辆、保洁车等。 5 未按规定配置作业车辆的,每少一辆扣1分;配置不符,少一项扣1分;收集垃圾不及时,造成垃圾积压在保洁车上的,扣1分/次。 车辆车容整洁 2 车辆车容不整洁每辆扣1分/次。 考评内容 扣分标准 项目 质量(工作)标准 分值 工作制度落实 按业主招标要求提供的管理人员配置人数的100% 2 未按规定配置管理人员的,每少一人扣1分。 保洁作业人员遵守劳动纪律,不擅自离(脱)岗、不与人闲谈、工作休息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严禁保洁车悬挂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5 发现违反劳动纪律情况的,每项每人每次扣0.5分;发现工人将垃圾扫入水道、水沟、池塘以及路外的该项不得分;保洁车乱悬挂,发现一次不得分。 保洁人员按规范安全作业,按规定穿着反光安全服,按规定带保洁车上路作业。 2 发现未按照规定的每项每人每次扣0.5分。 无发生由于主观原因造成的影响较大的环境卫生问题。 2 有群众举报、新闻舆论曝光,经查实具有主观原因的,或受市、区有关领导和部门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分,情节严重不得分。 单位建有规范的工作(管理、考评)合帐资料 2 无台账资料不得分,资料不规范扣2分。 环卫工人工资水平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并按《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环卫工人办理社保(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如若因超龄不能办理的,也可以用货币形式发放;为环卫工人办理补充工伤保险或基准保费不低于死亡、伤残60万、医疗6万(或相当保险组合)的人身意外险(雇主责任险);按规定发放高温补贴等福利待遇,不拖欠工人工资、高温补贴、节日慰问金等福利待遇。 5:未按规定落实的,缺一项扣2分,并根据未落实的人数按缴交或拖欠金额给予双倍罚款。

 

 

 

甲方: 云霄县陈岱镇人民政府 乙方: 福建名盛美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 云霄县陈岱镇政府大院内 住所: 漳州市龙文区蓝田镇檀林路42号大观集团A座3楼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陈林钦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宋爱梅
                联系方法: 13306961769                 联系方法: 13695960999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九龙支行
账号:   账号: 935008010006576673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19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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