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古田县环境保护局
乙方: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古田分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922]GK[GK]2019010的古田县食用菌加工企业烟气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维护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 1 | 1-1 |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 古田县食用菌加工企业烟气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维护项目 | 1 | 项 | 国内 | 1800000 | 1800000 | 皖仪、博控等 | CEMS1000、K37等 | 无 | |||||
| 合计: | 1800000.00 |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捌拾万元整元(¥18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9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后。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乙方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的相关技术要求执行。。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验收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6.1.2货物验收:货物运抵甲方处后由双方共同开箱并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和品牌进行验收。 6.1.3系统验收:乙方根据招标要求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测试、运转后,甲方有权委托我国相关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单位、机构针对中标货物的(软硬件)精度、性能进行检验。其检验结果将作为验收标准的组成部分之一。 6.1.4验收时乙方必须派代表参加。 6.1.5验收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 1 | 20 | 签订合同后7日内 |
| 2 | 30 | 依照招标文件要求验收合格30日内 |
| 3 | 10 | 运维一年后 |
| 4 | 10 | 运维二年后 |
| 5 | 10 | 运维三年后 |
| 6 | 10 | 运维四年后 |
| 7 | 10 | 运维五年后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以银行保函形式支付,该履约保证金在乙方五年的运维服务期结束后,未出现违约情况时无息返还。。
9、合同有效期
本项目运行维护服务期五年。。
10、违约责任
10.1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2在签订采购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10.3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0.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因乙方提交产品无法正常使用,乙方应积极响应问题处理,不予响应处理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关款项,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如协商不成,向古田县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处理。。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以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1、数据采集传输采取4G卡或互联网方式传输,4G卡流量费或宽带使用费由食用菌加工企业负担。2、超过服务期限保修期的设备如需继续保修,由乙方代为办理,费用由食用菌加工企业支付。。
| 甲方: | 古田县环境保护局 | 乙方: |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古田分公司 |
| 住所: | 古田县东小区环保大楼 | 住所: | 古田县城东街道解放路171号广电大楼一至三层 |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余延杰 | |
| 委托代理人: |
|
委托代理人: |
|
| 联系方法: | 0593-3699960 | 联系方法: | 0593-3809901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古田县支行 | |
| 账号: | 账号: | 4260 6423 6423 |
签订地点:古田县环境保护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