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标时间:2019年05月15日14时00分
- 项目名称:泊头市污水处理厂臭气治理净化项目
- 机构项目编码:HB2019043330020164
- 项目联系人:刘静
- 项目联系电话:0317-8098157
- 采购人:泊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采购人地址:泊头市建设街
-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7-8318385
- 代理机构:河北联纵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泊头市裕华西路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7-8098157
- 预算金额:138.947762万元
- 投标截至时间:2019年05月15日14时00分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9-04-25
-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9-04-30
-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泊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交易大厅
-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 开标地点:泊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第一开标室
-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本次招标采购的相关内容。(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6)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8)信用查询,提供网站截图。列入违法失信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10)各投标单位在现场书面报名同时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市场交易主体注册并通过审核,登录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后,在“文件下载”中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未书面报名的无效。现场书面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证件: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单位出具的近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行为的声明;“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截图。以上原件(审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四套
- 采购数量:详见采购文件
-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 备注:采购监督受理投诉电话:0317-8195299 投标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人提出质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