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权限的供应商;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与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33.42993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4月25日 09:00 至 2019年04月3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平谷区平谷南街38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招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5月1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5月1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平谷区府前西街17号社会服务中心后配楼4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近3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企业近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企业近三个月纳税凭证复印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报名时以上资料携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招标公司留存)。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的产品;
鼓励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环保清单中的产品;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信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