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磋商项目:
2.1采购单位:江陵县新型煤电煤化产业发展聚集区指挥部;
2.2项目地点:江陵县;
2.3项目名称:湖北江陵经济开发区整体规划环评现状调查预测项目;
2.4磋商内容: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湖北江陵经济开发区整体规划环评现状调查预测项目的成交供应商;
2.5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完成;
2.6控制金额:97万元(所有响应报价不得高于控制金额);
2.7项目规模:规划范围面积为1966.65公顷。开发区由四个区块组成,区块面积和四至范围分别为:区块一面积376.24公顷,东至东环路以东218米,南至荆洪路,西至楚江大道,北至招商渠;区块二面积27.24公顷,东至楚江大道,南至荆洪路,西至郝穴镇新园村,北至郝穴镇齐心村;区块三面积399.57公顷,东至铁牛路,南至江汉路,西至彩云路,北至新民大道;区块四面积1166.10公顷,东至蒙华铁路,南至江汉大道,西至振兴路,北至观南渠。开发区发展的总体定位是:食品加工、金属材料、轻工纺织、冶金机电、汽车配件、能源电力、煤化工、新型建材、物流仓储为主导的生态循环产业园区。
本次扩区编制规划环评报告时需要开展现状调查,其中包括开发区入驻企业现状污染源的调查、开发区及周边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等。参考开发区内各园区的规划环评报告及入驻企业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本次扩区规划实施后,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2-2018),本次规划环评需开展大气环境影响进一步预测与评价。
2.8磋商范围:湖北江陵经济开发区整体规划环评现状调查预测项目。
3.磋商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磋商响应供应商必须具备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证件合格有效(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对有不良记录并在警示期间的申请人将被拒绝;
3.3 磋商响应供应商必须具备环保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证书;
3.4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3.5响应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复印件或网上查询的下载件);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磋商文件获取的时间及地点: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4月29日至2019年5月7 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和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节假日休息),在江陵县江陵大道奥林花园小区CS-9号五环咨询公司,各潜在磋商响应供应商仅限购买一份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多份者,将予拒绝。
4.2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5.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 年 5 月13 日上午 9 时 00 分前(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向磋商组织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6.磋商时间及地点:2019 年 5 月 13 日上午 9 时 00 分开始。地点:江陵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7.本磋商公告首发媒体:
湖北政府采购网
8.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9.现场考察:磋商响应供应商应自行对拟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响应供应商自己承担。采购人提供的有关拟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响应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响应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响应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到拟现场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响应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规划编制费用或索赔的要求。磋商响应供应商在领取采购文件后,自行前往项目现场进行踏勘。
10.联系事项:
采购人:江陵县新型煤电煤化产业发展聚集区指挥部
联系人:杜宇豪 电 话:17771640326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 娟 电 话:15671436720
2019年4月 2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