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标时间:2019年05月15日14时00分
- 项目名称:清河城乡一体化垃圾转运站外线项目
- 机构项目编码:HB2019045060020044
- 项目联系人:张博
- 项目联系电话:0318-5230900
- 采购人:清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采购人地址:清河县县城
-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9-8299878
- 代理机构:河北建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衡水市中华大街281号泰一尚城2-1415室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8-5230900
- 预算金额:60.116382万元
- 投标截至时间:2019年05月15日14时00分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9-04-30
-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9-05-10
-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hebei.gov.cn/网站上公开下载
-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 招标文件售价:0元
- 开标地点:清河县岷山路(清城酒店西)奥捷大厦西北侧附属楼四楼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以营业执照为准)、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任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劳动合同、养老保险手续,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供应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将被限制或者禁入政府招标。相关单位可登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查询投标人的“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供应商应在公示系统中打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并在首页加盖企业公章(同时加盖齐缝章),报告有效期为7日;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注:本次竞争性磋商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文件处理。
- 采购数量:1
- 技术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以及本磋商文件技术规格及要求中的各项指标
- 备注:竞争性磋商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从“河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上自主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向项目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潜在供应商未从“河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上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