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SXDFYZB-2019047-CZ
三、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内容为解放东街道路建筑垃圾清运,共一包,工程量约3.37万㎡。投标人可以对其进行报价。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成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2、范围包括:以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服务期限:180天
4、计划投资:1600000元
四、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7、投标人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提供相关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提供建造师本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五、所投服务要求:所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六、投标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授权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的身份证件(授权人必须是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
4、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清晰,以备扫描二维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提供相关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提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5、第四条所述的其他证明文件;
6、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查询记录(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内)的网页打印件;
报名时携带以上证件原件查验后退还,提供清晰的复印件两套,并胶装成册,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如不能提供,我单位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注: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七、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9年5月5日至2019年5月9日
(北京时间9:00-12:00,13: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山西鼎飞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八、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19年5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临汾市尧都区政府采购招标大厅(平阳南街41号,财政局一楼)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九、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
注意事项:有关本项目的更正、补充等内容将通过上述网站公布,请投标人关注。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上述网站公布的与本次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临汾市尧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13835761000
地址:临汾尧都区新开路机关大院9号楼C座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鼎飞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0357-3307293
地址:临汾市市委党校家属楼1单元401室
山西鼎飞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5月0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