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项目编号:HBJX-2019CJ-069
-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 采购人名称:清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采购人地址 :清河县县城
- 采购人联系方式:刘保国 0319-8299878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衡水市中华大街281号泰一尚城2-1415室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博0318-5230900
- 采购预算金额:601163.82
- 采购用途 :
- 项目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以营业执照为准)、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劳动合同、养老保险手续,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供应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将被限制或者禁入政府招标。相关单位可登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查询投标人的“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供应商应在公示系统中打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并在首页加盖企业公章(同时加盖齐缝章),报告有效期为7日;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注:本次竞争性磋商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文件处理。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hebei.gov.cn/网站上公开下载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其它
- 招标文件售价 :0
-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9-04-30
-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9-05-10
- 时刻说明:每天08:30-17:30
- 投标截止时间:2019-05-15 14:00
- 开标时间:2019-05-15 14:00
- 开标地点:清河县岷山路(清城酒店西)奥捷大厦西北侧附属楼四楼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以及本磋商文件技术规格及要求中的各项指标
- 传真电话:
- 受理质疑电话:0318-5230900
- 备注:竞争性磋商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从“河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上自主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向项目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潜在供应商未从“河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上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