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常宁市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采购 已由 湘发改投资 以 [2014]1075号文 下达了年度投资计划,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招标人为 常宁市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常宁市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采购;
2.2 建设地点:常宁市境内;
2.3 建设规模:兴建供水工程16处,其中新建10处,改扩建1处,续建4处,管网延伸1处。涉及13个乡镇处76个行政村7所学校。其中管材采购上限值为6800000元;
2.4 交货时间:接到招标人送货通知后7天(日历天)内;
交货地点:各建设村组的项目建设地点;
2.5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由以下二个区域组成
第一区域:五龙山水厂管材采购;
第二区域:春和、渔池、湖波、万泉、柏坊及三角塘水厂管材采购;
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货物工程量清单。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GB/T 13663-2000 和QB/T 2892-2007 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8000万元,且具有PE给水管材、管件的生产能力;
3.2 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OHSAS18001(或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 所投产品(PE管材、管件)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证批件(若卫生许可批件审批权限下放,则提供省级或省级以上部门审批权限下发的文件和审批权下放后审批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批件);
3.4 必须是纳入水利部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水利部农村饮水安全中心联合发布的2013年《全国农村水利工程材料设备产品信息年报》推荐目录内PE产品入选企业;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人限定条件
4.1 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2 经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分后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为1~2名,且每个投标人只能获得一个区域的供货资格(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 2 月 5 日至 2015 年 2 月 9 日,每日上午 9:00 至 11:00 ,下午 15:00 至 17:3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在 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衡阳市高新区解放大道9号御景花苑A栋2008室)持 本人二代身份证、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必须注明项目名称,电脑打印,手写无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购买招标文件。
注:以上所有资料查看原件,除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外,其他资料留存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 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 评标办法
6.1 采用综合评估法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常宁市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联 系 人:吴女士
电 话:0734—722108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高新区解放大道9号御景花苑A栋2008室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18307348733
传 真:0734-83070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