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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鹤壁市金山污水处理厂高低压配电项目已由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以 豫鹤金山城建〔2017〕2363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鹤壁市淇滨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鹤壁市金山污水处理厂高低压配电项目 2.2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供货期要求: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2.6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招标内容。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合格证和第三方出具的检测报告。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受惩罚黑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息截图。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期2019年4月30日至2019年5月9日,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附件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有关招标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4.3本次招标项目澄清、补充、修改、疑问答复、延期等情况,招标人均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ebi.gov.cn/)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随时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要潜在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公告为准,因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5月24日9时00分,地点为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壁市淇滨区淇滨大道258号)第三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鹤壁市淇滨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 鹤壁市淇滨区 联 系 人: 肖先生 电 话: 03923337309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鹤壁市淇滨区金融大厦副北楼604房间 联 系 人: 卢女士 电 话: 17603926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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