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项目编号:HWJ20190430
三、采购内容:采购HDPE防渗膜(厚1.0MM)32500㎡.
四、采购预算价及供货期限:
采购预算:52万元;(超出采购预算价的投标报价做废标处理)
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
质量标准:达到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供应商资格条件:
5.1、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5.2、投标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3、投标供应商信誉良好,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加盖企业公章);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4、本项目只接受HDPE防渗膜的生产厂商参与竞标;
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
6.1领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19年5月6日-2019年5月1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时,下午15:00-17:30时;
6.2领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枣阳市朝阳东路小张庄还建小区6栋12楼1201室
6.3 本项目磋商文件350元/套,售后不退。
6.4、参与报名(领取磋商文件)的人员必须是投标供应商的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报名时须出具: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为其购买的2019年(或2018)任意连续3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须提供投标人工商注册地社保部门或社保部门指定的收费单位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
企业法人报名时须出具: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在有效期内);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授权委托人或法人,身份验证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不给予报名。
领取磋商文件时,授权委托人或法人须携带以下证件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七、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5月15日下午15:30时整
7.2磋商地点:枣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枣阳市中兴大道农商行综合大楼四楼),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湖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九、本项目落实政策
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最终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枣阳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联系人:雷科长 联系电话:13986314355
采购代理机构: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施工 联系电话:18327581929
2019年5月5日



